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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向媒體通報,該市有21家醫療機構用工業氧或資質材料不全的所謂醫用氧代替醫用氧供患者使用。藥監局已對此作出了查處。 從去年12月17日至本月17日,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市132家醫療機構進行了檢查,發現有些醫院用工業氧替代醫用氧使用,其中,以工業氧代替醫用氧供患者使用隱患較大的是少數廠礦企業醫院、職工醫院和極少數的市區醫院。用工業氧或資質材料不全的所謂醫用氧的醫療單位總共有21家,佔檢查醫療機構的15.9%。它們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用本廠自制或從其它單位購進的工業氧代替醫用氧使用;從不具備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購進所謂的醫用氧使用;醫院沒有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便自制氧氣使用。對於違規使用氧氣的醫療機構,南京市藥監局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據瞭解,“醫用氧”屬於國家強制性標準管理的產品。“工業用氧”是用於工業生產及產品加工,質量要求較低,在壓縮衝裝過程中有呈酸性或鹼性的潤滑水帶入鋼瓶,會導致鋼瓶內壁鏽蝕,從而使瓶內氣體帶有異味。同時工業用氧中還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對人體極爲有害的雜質,一旦病人吸入過量,會發生嗆咳、結痂等現象,引發或加重呼吸系統的病症,嚴重者極易造成病人吸氧量不足而致生命危險。因此,國家把醫用氧列入藥品來管理,生產、經營醫用氧都要取得許可證。 而南京市這21家醫院拿人民生命健康當兒戲,說來道去,就是“利益”驅使。業內人士介紹,一般一瓶“醫用氧”價格和一瓶“工業用氧”的價格,兩者之間差價竟能達到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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