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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有關人士說,無論是多麼好的保健食品也沒有治療作用,食品不能治病。 針對一些保健食品故意混淆保健食品與藥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有治療作用,衛生部有關人士今天告訴記者,無論是保健食品還是藥品,請消費者看清批准文號:如果出現食品的食字,而相應廣告和產品說明書上又有治療的療效,那麼可以肯定的是三點:消費者購買的是保健食品,這一廣告和產品說明書有虛假成份,廣告宣傳的保健食品誇大宣傳。因爲無論是多麼好的保健食品也沒有治療作用,食品不能治病。 據新華社消息,衛生部有關人士表示,保健食品不能治病,也不能在裏面加上藥品成份。他們所審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審批範圍只有22種,分別是:免疫調節、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改善記憶、改善視力、促進排鉛、清咽潤喉、調節血壓、改善睡眠、促進泌乳、抗突變、抗疲勞、耐缺氧、抗輻射、減肥、促進生長髮育、改善骨質疏鬆、改善營養性貧血、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作用、美容、改善胃腸道功能。 如果是近幾年審批的保健食品,同一配方的保健食品功能不會超過兩種。 據瞭解,衛生部審批的保健食品中所用原料多達1000餘種,除藥食同源的物品及具有功效作用的動植物原料、螺旋藻、魚油、靈芝、銀杏外,常用的原料還有蜂皇漿、益生菌、可食用真菌、食品原料的提取物等。 有關人士表示保健品一詞不明確 衛生部相關部門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社會上通行的保健品一詞,概念籠統,規範的提法應是保健食品和保健藥品。保健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羣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爲目的的食品,與藥品管理法規定的藥品具有本質的區別。而保健藥品則有主治功能。簡單地說,這兩種一個屬於食品,另一個屬於藥品,它們分別屬於衛生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 據新華社消息,保健食品和保健藥品在批准文號、外包裝及產品說明書上均可以分辨出來。保健食品的批號爲衛食健字,而保健藥品的批號爲藥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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