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信息,衛生部有關人士日前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爲杜絕“義診不義”的情況,今後組織單位在開展義診活動前,需向義診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衛生部提醒老百姓,區別是否真正義診的方法是:如果義診者推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等,非法作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等廣告或從事其他商業活動,那麼,義診者的身份和義診的合法性十分可疑,羣衆可據此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義診是提供醫療、預防、保健等諮詢服務的非商業性社會公益活動,對於疾病防治、宣傳衛生知識、普及健康教育以及衛生支農等均具有積極的作用。近年來,各種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公益活動,組織醫務人員開展形式多樣的義診活動,但是,在義診活動中也出現了一些不規範的行爲,有個別單位甚至以義診的名義非法行醫、欺騙羣衆、詐騙錢財,損害人民羣衆的利益,造成了惡劣影響。
衛生部作出的相應規定表明,參加義診進行醫療、預防、保健諮詢活動的人員必須具有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經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執業註冊的醫務人員。醫務人員參加義診需經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准,並在義診時佩帶本機構統一印製的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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