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來出現的一些人借行醫賣假藥或以新聞報道形式進行醫療廣告坑害消費者的現象,國家工商總局提醒消費者,警惕虛假醫療廣告誤導害人。
2001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集中進行了以“反誤導打虛假”爲主題的整治違法廣告活動,全年查處的違法醫療廣告共7433件。在查處的這些虛假廣告中,借行醫賣假藥和以新聞報道形式出現的醫療廣告對消費者的誤導與坑害尤其嚴重。
據瞭解,目前的違法醫療廣告,有的利用患者及其家屬治病心切,宣稱自己在治療某些疑難病症方面具有突破性的診療方法和效果;有的虛構事實,宣稱自己具有先進的設備、著名的醫師等資質條件;相當多的違法者的這些違法醫療廣告,不具有《醫療廣告證明》或者超範圍發佈廣告;更有甚者僞造證明欺騙媒體爲自己發佈廣告;一些媒體和廣告公司則明知廣告違法,卻爲了經濟利益爲違法者製作、代理、發佈廣告,危害消費者。
國家工商總局提醒消費者,在這些違法廣告中,有兩個普遍性的問題應引起社會尤其是廣大患者及其家屬的注意和警惕。一是名爲行醫實爲賣藥。有些醫療機構宣傳自己對於某些疾病的特殊診療方法,實爲推銷其所謂自行研製開發的藥品,而這些“藥品”大多是未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的,使用這樣的“藥品”,可能會延誤治療,甚至危害健康和生命。二是新聞報道形式的廣告。一些醫療機構在大衆媒體上以人物傳記、訪談、科普講座、諮詢服務等各種形式宣傳自己的機構、醫師,推銷自己的醫療服務和藥品。與普通的廣告相比,這種形式的違法廣告具有更大的欺騙性。
國家工商總局表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繼續努力,認真監測醫療廣告,認真處理廣大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加大查處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執法力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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