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總理日前主持召開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草案)》。
會議認爲,醫療事故的處理涉及保護患者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社會各界都很關注。爲了完善處理醫療事故的法律制度,在總結1987年國務院發佈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制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草案)》是非常必要的。
會議確定,這一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