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自治區政府日前發佈政府令,宣佈《廣西壯族自治區母嬰保健管理辦法》從3月1日開始施行,規定對胎兒進行性別鑑定的,可以對醫療保健機構處以5000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社會上一部分人至今仍有重男輕女的思想,懷孕期到醫療機構去作胎兒性別鑑定,一旦發現是女孩便馬上做人流。即將施行的《母嬰保健法》針對這種違法行爲,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責任。
該辦法還規定了對孕婦實行產前診斷、接生、終止妊娠手術者須有相應資格。否則將受到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