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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世界衛生組織對各種避孕方法進行了重新評估,並制定了新的使用標準。現將其中藥物選用的宜與忌介紹如下。
吸菸與避孕藥
40歲以上或35歲以上的吸菸婦女,均不宜選用含雌激素的複方短效避孕藥,如1號、2號、0號避孕片和18-甲基炔諾酮片。而每天吸菸超過20支者,不宜選用複方避孕針,如長效避孕針1號等,可選用單純孕激素避孕藥,如藥丸、針劑及皮下埋植劑等,因爲它們的避孕效果與年齡及吸菸的關係不大。
婦產科情況與避孕藥
未產婦可選用任何避孕藥,孕婦及乳母則不宜服用激素類避孕藥。
月經不規則或經期延長者,可選用任何避孕藥。不明原因的陰道出血,須及時去醫院診治,勿用激素類避孕藥和宮內節育器。但對以往有過產前子癇、妊娠期糖尿病、宮外孕、良性葡萄胎等及有乳腺癌家族史的人,在選擇避孕藥時,無任何限制。
已患宮頸癌、子宮內膜癌和卵巢癌的婦女,可選用複方短效避孕藥。對曾患或現患乳腺癌的婦女,則不宜選用激素類避孕藥。至於患宮頸糜爛、子宮肌瘤者,可選用任何避孕藥。
心血管情況與避孕藥
輕度高血脂病人在避孕藥選擇上無任何限制;若已患嚴重高血脂,則在選擇複方避孕藥(針)時,應慎重。
患輕度高血壓者,收縮壓低於160毫米汞柱(22.8千帕),舒張壓低於100毫米汞柱(13.3千帕),仍可選用複方短效避孕片;患重度高血壓者,收縮壓高於180毫米汞柱(24千帕),舒張壓高於110毫米汞柱(14.4千帕),或不能定期測量血壓者,均不宜選用含雌激素的複方避孕藥(針);中度及重度高血壓病人可選用複方避孕針。
患靜脈血栓栓塞、冠心病及中風者,不宜選用避孕藥(針),對於一般患心血管疾病的婦女,可選用單純孕激素類避孕丸、皮下埋植劑及外用藥膜等。至於患淺表性血栓性靜脈炎者,可選用任何避孕藥。
慢性病與避孕藥
黃疸病人不宜選用複方短效避孕片。重度肝硬化、活動性肝炎和肝癌病人,不宜選用激素類避孕藥。輕度肝硬化患者可選用單純孕激素、避孕藥(針)及皮下埋植劑。膽囊疾病患者不宜選用複方短效避孕片,但可選用其他激素避孕藥。肝炎病毒攜帶者或非活動性肝炎病人可選用任何避孕藥。
糖尿病患者的病程若已超過20年,或已有血管併發症,均不宜選用複方避孕藥及長效避孕針,但可選用單純孕激素避孕丸、片,以及皮下埋植劑。患妊娠糖尿病,或病程短於20年且沒有血管併發症的糖尿病患者,可選用任何避孕藥。
患有癲癇、頭痛、瘧疾、甲狀腺疾病與腎臟疾病、靜脈曲張、肥胖病及缺鐵性貧血、地中海貧血、鐮狀細胞貧血等病人,在選用避孕藥時,均無限制。(紀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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