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綠色食品自20世紀90年代起開始發展,因爲市場管理混亂,一些不符合“綠色”要求的農產品也混跡其中。對此,楊紹明代表呼籲,儘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綠色食品法》。 楊紹明代表由吉林省農業廳廳長調任松原市委書記不過40多天,農業仍是他最關注的問題。他說,吉林省綠色食品起步早,位次靠前,有140多種產品經過國家認證,綠色農產品種植面積達150萬畝。綠色食品的開發,提高了農產品的質量,增強了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有利於“入世”後我國農產品應對國外的綠色壁壘。但是,目前我國綠色食品市場較爲混亂,亂用綠色食品標識、假冒綠色食品的現象時有發生。同時,由於對綠色食品生產沒有實行全程監測,有的綠色食品達不到質量標準。此外,我國綠色食品還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管理辦法》和一些標準等,只是一般性的規章,權威性不強。我國在綠色食品原料、加工基地和相應配套體系建設上投入資金少,發展後勁不足。他說,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綠色食品法》,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和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我國綠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據瞭解,到2001年底,我國有1000多家企業的2047個產品使用綠色食品標誌,包括糧食、食用油、水果、蔬菜、飲料和綠色食品專用生產資料等,各類綠色食品的出口創匯額超過2億美元,已成爲一個新興的產業。(劉紅燦 沈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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