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美國芝加哥一傢俬人診所宣佈誕生了一位做過基因檢測的女性“試管嬰兒”。 嬰兒的父母並沒有患不孕症,但是33歲的母親攜帶有一個致病的基因,使得她在幾年 之後將會患上阿茲海默症。阿茲海默症即老年癡呆症,一般在老年纔出現,但是個別的人(大約佔阿茲海默症患者的百分之一)由於攜帶致病基因,在30-40歲時就開始發作。這位母親的姐姐也帶有該致病基因,在38歲時即出現了老年癡呆症狀。爲了確保這個致病基因不遺傳給其子女,這對父母接受了體外受精,並在將受精卵植入子宮之前做了基因檢測。 這是否太殘酷? 《美國醫學聯合會雜誌》在2月27日發佈這則消息的時候,同時刊載了一篇評論,認爲這裏存在着一個生物倫理問題:幾年之後這位母親將會無法照顧其女兒,甚至可能不會認得其女兒,其女兒小小年紀就會目睹其母親的健康狀況惡化、死亡,無法享受母愛,這是否太殘酷? 其實評論者問的是,“讓患絕症的人生兒育女,是否合乎倫理”,而不是“用基因檢測的辦法幫助有遺傳病的父母生下健康的子女是否合乎倫理”。如果我們同意有遺傳病的父母也有生殖的權利,那麼讓現代醫學技術避免致病基因的遺傳,似乎是無可厚非的。在美國加州,高齡產婦被政府要求對胎兒做染色體檢測,如果胎兒患有唐氏綜合症,即因爲染色體畸變產生的先天愚型,流產幾乎是一個必然的選擇。 除了極端的反流產人士,很少有人會對通過遺傳檢測避免像阿茲海默症、先天愚這類致命的、嚴重的遺傳病的做法表示異議。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遺傳病都是如此嚴重的,而某些所謂致病基因也可能有其他益處。例如與先天愚相比,鐮刀型貧血症就不算是很嚴重的遺傳病,患者只要小心謹慎也可以過正常的生活,而且攜帶一個正常基因和一個鐮刀型貧血症基因的人,對瘧疾的抵抗力要比正常人強,在非洲等瘧疾流行的地區,鐮刀型貧血症基因反而有生存優勢,因此鐮刀型貧血症基因的頻率在黑人中較高。美國並非瘧疾流行的地區,鐮刀型貧血症基因不具有優勢,因此美國的黑人在近年來往往通過基因檢測避免生下攜帶鐮刀型貧血症基因的子女。但是我們不知道有多少致病基因具有我們所不知道的生存優勢,是否應該把這些致病基因都剔除? 像阿茲海默症、先天愚、鐮刀型貧血症的致病基因,其致病是必然的,但是並非所有的致病基因都如此,其攜帶者是否得病,與環境因素甚至是偶然因素有關。如果我們知道了某種等位基因的攜帶者在四、五十歲時有百分之六十的可能得癌症,我們是否應該檢測這種等位基因? 必將導致一個根本問題 在今天,我們一旦從受精卵中檢測出致病基因,所能採取的措施只能是將那個受精卵拋棄。但是在將來,我們有可能能對受精卵進行基因療法,將致病基因置換成正常的基因,我們是否應該這麼做?到那時候,我們也有能力改變正常的等位基因,比如將金髮基因改成黑髮基因,反之亦然,甚至能對下一代實施遺傳工程,引進優良的基因,比如引進能增強免疫能力、記憶能力或抗衰老的基因,我們是否允許這麼做? 所有這一切,歸根結蒂涉及一個根本問題:我們是否有權利設計人類後代的基因?是否能通過遺傳工程生下我們心目中完美的孩子? 這很容易與赫胥黎的“美麗的新世界”聯繫上。但是赫胥黎筆下的那個“美麗的新世界”之所以可怕,關鍵並不在於它採用了遺傳技術設計人類後代,而在於那是個專制、集權的社會。利用遺傳技術的是政府,而不是父母,目的是爲了政府利益,而不是後代本身的幸福。如果是在一個民主、自由、人道的社會裏,如果由父母做自由的選擇,如果以後代的幸福爲宗旨,那麼我們是否會同意遺傳設計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值得提倡的? 如果我們能夠同意,遺傳設計在某些條件下是可取的,那麼是否應該把這種權利完全交給父母,而政府並不加以干涉?個人的選擇有時會危及人類社會的利益。最簡單的一種遺傳設計是選擇後代的性別,這是目前就可以做到的。在傳統社會中,父母傾向於生男孩,如果允許他們自由選擇後代的性別,必然會導致性別比例的失調,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這是在某些國家已經出現的,而在這些國家,也都因此禁止對嬰兒的性別進行選擇。在未來的遺傳設計中,無疑還會有類似的社會問題出現。如何處理個人自由與社會利益的矛盾,並沒有簡單的答案。 還處於提問題的階段 儘管自古以來各個人類社會的自由度不同,但都允許父母在一定程度上根據自己的意願培養子女。在現代社會,父母被認爲應該盡其所能,爲子女提供充足的營養、良好的教育和保護其身心健康,或者說,應該爲子女的發展提供儘可能好的環境條件。那麼,爲什麼父母就不能爲子女提供儘可能好的遺傳條件?這裏涉及到如何看待環境和遺傳的關係問題。 一般的人傾向於認爲環境因素是外在的、可塑的,環境造成的影響是可以改變的,而遺傳因素是內在的、固定的,其後果是不可改變的。因此人們傾向於寬容對環境因素的選擇、設計和改變,卻較不能容忍對遺傳因素的選擇、設計和改變。但是遺傳學早已證明這種遺傳決定論的觀點是錯誤的。基因與環境的關係是極其複雜、不可分割的。在一個人的身心發育過程中,遺傳與環境的因素可能同樣重要。那麼,我們是否還應該對遺傳和環境採取雙重標準?是否應該讓遺傳決定論的偏見繼續左右我們的決策? 隨着遺傳技術的發展,對這些問題的解答越來越迫切。倫理問題與科學問題不同,難以有明確的答案。但是科學技術的進展在提出新的倫理問題的同時,卻也有助於我們瞭解某些倫理問題的實質和尋找答案。在現在,我們基本上還處於提出問題的階段,不要貿然下結論,更不要迫不及待地關上科學研究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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