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醫生職業風險保險具體方案經多次修改,年內將以政府條例的形式正式出臺,並在全市醫療機構強制執行並全面展開。今後凡醫務人員在醫療過程中出現失誤給患者造成損失的,將主要由保險公司賠償。 30年行醫無事故可獲保金20餘萬
深圳市衛生局局長周俊安在日前召開的有關會議上表示:醫療職業風險保險年內一定出臺,並透露了今年年內推出醫療責任險具體實施辦法的意向。該辦法計劃爲深圳市醫療衛生系統內從事有風險性質工作的醫生、護士投保崗位職業保險。今後,凡是因醫務人員技術方面的失誤,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保險公司賠付80%,當事醫護人員本人賠付20%。而投保基金則跟個人走,若30年行醫皆無事故,則本人離職時可獲得20~30萬元的保險金。
保額如此巨大的業務,成了保險公司爭奪目標。據瞭解,目前已有包括太平洋保險在內的近8家保險機構對此表示出強烈的承保意向。有關負責人透露,最後勝出者將以投標方式決定。
醫生職業保險
深圳首開先河
據瞭解,購買醫療責任險將醫療風險部分轉移給保險公司,是國外醫療機構普遍採取的辦法。目前美國的醫療責任險的理賠率在80%以上,最高賠償額過百萬美元。
有關人士指出,醫療服務行業是高風險行業,建立全民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使得醫療費用的支出和醫療損害賠償都由醫療保險機構承擔,將在保障患者權益的同時,促進醫療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醫院出錢,保險公司賺錢,醫生得益病人無過錯,實現“多贏”。律師:醫療責任不是保險箱
買了保險醫務人員會不會不盡責任?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金永泉認爲,這種情況不會出現。原因在於醫院申請投保的同時,保險公司將對醫院和醫務人員進行嚴格的審定,出險太多的醫院、素質差的醫務人員將遭到保險公司的拒絕擔保。
金永泉說,從這個角度講,醫療責任險絕對不是醫院的“保險箱”。在無形中監督醫院的同時,保險也將成爲一個幫助患者選擇醫院的標準,素質差的醫務人員最終會被醫療服務市場淘汰出局。醫院:從醫療糾紛中解放醫生深圳某醫院院辦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深圳市去年共組織醫療事故鑑定46起,無一例屬醫療事故,但醫療糾紛卻是家家醫院不斷,爲了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個別無過錯賠償也由醫院承擔。他強調推行職業風險最大的好處就是使醫生從繁雜的醫療糾紛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提高業務水平。
曾有從醫經歷的他也坦言,因爲醫生行業的高風險,在重大手術時難免會有縮手縮腳的感覺,“推行醫療保險,將扯皮糾紛都交由保險公司介入處理,讓醫生工作安心,對醫學的長遠發展也相當有利。”(記者陳陽陽、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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