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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招標被譽爲“陽光采購”,是一種市場經濟常用的減低交易成本的辦法。然而,如同許多事情一樣,這一辦法在實際操作中卻變了味,走了樣,這使得藥品工商企業苦不堪言。 如此收費,幾家企業扛得住 根據國家規定,投標企業購買招標文件費每份只需150元。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地方的招標辦卻制定了“坐收漁利”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今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管理委員會規定:投標企業在領取投標相關文件時應交納投標文件成本及評標費170元;在遞交投標文件時,要交納履約保證金5000元至1萬元;中標籤署合同後,還要按成交金額交納1.5%的服務費。蘭州一些醫院關於藥品招標的規定是,投標單位要按照每個品種2000元的標準預交投標保證金。廣東省順德市制訂的《醫療機構藥品採購招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中標單位向其採購藥品的醫療機構交納購藥總額8%的保證金”。在廣西玉林市,投標保證金最高可達5萬元,中標後,保證金自動“變”爲招標代理服務費預付款。更有甚者,北京一家醫藥企業根據招標中介公司的要求,將企業營業執照的複印件拿到工商局蓋章,工商部門還要收10元。 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會長趙博文介紹,有的地方招標辦提出每招標一次,不管中標與否,投標企業都要繳納1萬元至3萬元的“管理費”或者“入圍費”。其它的收費更是名目繁多,有專家評審費、中標服務費、藥品質量檢驗費、場租費、磁盤費、網上招標培訓費等。浙江一家醫藥企業總裁算了一筆賬:他們目前在全國有2500個供貨單位,若全都實行這種招標辦法,僅投標保證金就需上億元;若有3個藥品中標,還需交履約保證金7500萬元;按一般招標機構的規定,還要交銷售額1%至2%的中標服務費,尚需700萬元至1000萬元,僅此三項,累計交費就要2億元!而去年集團上交國家稅收才1億多元。他感慨:“如果照此招標,能有幾家企業扛得住?” “我們不怕招標,就怕不規範的招標。”浙江另一家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說,他們本來希望通過招標使混亂的醫藥流通市場得到治理,但是一些地方的藥品招標辦法很不規範,結果適得其反。他透露,目前藥價成本中,40%是在流通中產生的成本,其中至少有30%屬於不良成本,這已是業界公開的祕密。 除了費用高,手續也比較繁瑣。一家醫藥集團副總裁告訴記者,公司三分之二的營銷人員都在應付各地的招標,“招一次標花的時間精力,比投資一個新公司還多。”他說,招標辦和中介機構要求企業提供大量的材料和樣品,包括營業執照、財務報表、納稅表、銀行開戶證明等等,海南、武漢等地招標辦要求樣品不僅要提供7寸照片,還要製作成VCD光盤;資料不全就視作廢標。一年下來,參加招投標活動需要準備的資料和樣品“要用載重10噸的卡車裝兩車”。北京的藥品招標分6個組進行,分別由3家中介機構代理,參加投標的企業除了向這3家機構提交有關材料,還要向衛生局專門負責招標採購的部門提供藥品批文等文件,而4家單位在不同的地方辦公,有家醫藥銷售企業爲此專門用一輛富康車到這些機構送、取材料。 “低價競標”留下質量隱患 不少地區的藥品招標辦以低價作爲招標的前提條件,使招標變成了純粹的“價格招標”。杭州市13家省級醫院聯合招標規定:凡是各醫療單位現行藥品採購的最低價格,即是投標的最高限價,否則視爲廢標。杭州的一家制藥公司營銷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講了一個情況:他參加北京某大醫院對一種叫頭孢曲松鈉的抗生素的招標活動,投標價格最高者爲每支120多元,而最低者竟是每支6元多。據瞭解,在杭州市去年6月首輪招標的199個品種中,近88%的中標價格低於銷售成本,中標藥品平均價格僅爲藥品正常批發價的一半左右。台州地區中標的品種中,有80%低於銷售成本。這個市一家醫藥有限公司的一份中標藥品目錄顯示,這家公司中標藥品有41個,其中14個品種的中標價格低於公司的成本價,這種低價中標的後果是一些企業不得不停止供貨。 即便中標也非萬事大吉。去年5月,牡丹江市藥品招標中心要求企業在中標價格的基礎上拿出8%給藥品配送中心,拿出2%給採購中心,否則“後果自負”。此外,一些醫院還延期付款,這也使企業經營加大了風險。今年2月,武漢市市級53家醫院的第一期藥品招標活動中,招標人付款期限爲3個月,且不具備強制力。企業若需要提前付款,則必須另外再在中標價基礎上讓利。競相壓價加劇了藥廠的惡性競爭。不少地方以“低價”作爲招標的決定因素,使藥品招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價格之爭,一些本該被淘汰的工廠反而如魚得水。趙博文說:“現在大企業競爭不過小企業,小企業競爭不過不規範企業;知名品牌產品競爭不過一般產品,一般產品競爭不過假劣產品。一些投入大、品牌好、質量優的產品難以在低價競爭中贏得優勢,不得不退出已經擁有的市場。”爲在中標之後還能“活着”,有些企業一味降低生產、經營成本,造成藥品質量下降。 老百姓沒感到藥價便宜了 在杭州市中醫院、浙江省人民醫院等地,一些住院的患者不解地問記者:“都說藥品招標讓患者受益,但我們看病的藥價仍然這麼貴,醫院也沒有貼公告,告訴我們哪種藥降價,降了多少。”浙江省醫藥商業協會提供的信息表明,杭州市首輪招標,中標藥品的扣率爲批發價的近5折,其中國產藥僅3折多,一些藥品進入醫院時已經出現了“進銷價格倒掛”,但老百姓並沒有感覺到藥價便宜了。趙博文認爲,衆多醫院以3折、4折的低價拿到了藥,但在銷售時,仍按原價銷售,招標產生的價差由醫院吃進,老百姓得不到任何好處;如果醫院按國家規定的“中標價格上調15%”銷售藥品,中標藥品價位是低了,利潤空間也小了,醫生開處方就向非中標藥品轉移。開“大處方”,濫用藥、用高價藥的現象很難得到徹底扼制。試行一年半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正在全國縣級以上城市迅速鋪開。按計劃,今年70%以上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要開展此項工作,招標藥品要達到購進藥品的50%以上。一些工商企業界人士認爲,藥品集中招標暴露出的人爲原因和體制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中國醫藥商業協會祕書長王錦霞指出,藥品招標之所以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根源在於醫藥不分業。由於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患者在社會藥店購買處方藥無法報銷,必須到醫院看病國家纔給予藥費補償,這強化了醫院的強勢地位。我國藥品零售市場的藥品85%左右都是由醫院賣給患者的,對於醫藥工商企業來說,醫院是最大的買方,這種獨特的買方壟斷地位,使企業必須把藥賣給醫院,醫藥工商企業爲了推銷藥品不得不滿足醫院的種種“鋼性”要求,對投標企業的亂收費問題也就難以解決。因此只有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完善醫療保險制度,藥品購銷活動中的不正之風才能得到徹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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