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今天公佈了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並重申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爲職業病。我國把職業病分爲10大類115項病種。10大類職業病包括有:塵肺、職業性放射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和其他職業病。
衛生部法制與監督司副司長蘇志:我國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確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設置或者指定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機構,配備衛生專業人員負責職業病防治。用人單位應建立健康監護制度,發生職業病事故後,應及時給予患者賠償。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的將依法受到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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