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有關人士今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說,針對我國職業病發病報告數的上升趨勢,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即將實行,衛生行政部門抓緊制定了與之相應的配套規章和職業衛生標準,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律框架已經基本形成。
我國的職業病防治法律體系包括:將於5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務院關於從事放射性、高毒作業特殊管理法規和與職業病防治法相配套的部門規章。據瞭解,最近,衛生部已發佈9項職業病防治法配套規章和文件、500餘項職業衛生標誰,並將法定職業病由原來的99種增加到115種。
據瞭解,去年衛生部收到全國各類職業病報告13218例,比2000年的報告數增加了13%,僅塵肺病和急性職業中毒就造成2352人死亡。
衛生部有關人士向記者介紹說,職業病防治法的配套規章和文件涉及4個方面,其中包括:規範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活動;規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活動;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爲;職業病防治技術法規,包括職業衛生標準、技術規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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