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擔心被“胡亂告”,哈爾濱市6家醫院在明知自己沒有過錯的情況下,竟無一例外地向兩名假患者乖乖“投降”,共被詐騙走5萬餘元。日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哈市檢察院依法批捕。 檢察機關查明,陳英順、付寶輝是哈市無業人員。日前,兩人來到哈市某醫院糖尿病專科,以給付的父親治糖尿病爲名開了一瓶“調降丸”。兩三天後,兩人來到醫院說是假藥,病人吃了有反應,向醫院索要人民幣兩萬元,並以到法院起訴相威脅。在明知自己沒過錯的情況下,該院給了一萬元。 隨後,兩人又來到黑龍江某大學附屬慢性病門診,開得“肝膽舒”湯劑兩袋、“木春王膠囊”兩瓶。第二天上午,二人再次來到醫院,說患者吃了藥上吐下瀉,並把還沒開封的藥交給醫生。醫生說藥都沒有動,怎麼會有反應呢?陳說藥是沒有吃,但你們的藥有問題,你們得賠償我損失,不然就去告你們,最終從該院詐得8500元。 繼而,陳又來到黑龍江省第五醫院第一門診,說其舅舅神經不好,在門診處開了一瓶“神復康”。過了三四天後,陳與付找到醫院稱患者服藥後有依賴性,向醫院索賠。院方讓其將病人領來,陳稱病人在外地來不了,從該院敲詐人民幣1.5萬元。 類似的手法在另外3所醫院也取得“成功”,兩名不法分子6次敲詐6次得手,共獲得人民幣55000元。 記者瞭解到,醫院在明知自己沒有問題的情況下,紛紛對敲詐者低頭,是因爲懼怕“胡亂告”。其中一所醫院主管醫療的副院長告訴記者,醫院在很多正常情況下被推到被告的位置上,有的是因爲患者不懂醫療知識,也有的則是惡意敲詐。“不管醫院有沒有過錯,總得陪着吧,即使最後贏了,醫院也已經付出了相當多的精力,甚至已經造成了不好的社會影響。”他說,去年該院就打了幾起這樣的官司,雖然最後都贏了,但總感覺非常被動。“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如果天天都被官司牽着鼻子走,肯定會影響正常醫療活動的開展,因此有些時候面對敲詐者的要求不得不姑息遷就。” 4月1日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了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醫院有關人士表示:醫學無止境,有很多未知的東西,醫院很難找到證據免除自己的責任。對於那些故意與醫院對立找麻煩的“患者”,醫院可能就更加防不勝防了。 法律界人士卻認爲不必擔憂:新規定對醫患雙方都是公平的,醫院完全可以以事實爲依據,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事、詳細做好病歷、保留檢驗結果等必要的證據。而面對“假患者”的敲詐則不能姑息,應堅決予以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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