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13位市政協委員指出:在廣州已試行4個月的醫保,有助於減少“大處方”,促進醫院之間的競爭,並讓百姓受惠,“但現在社保局的付款方式太‘一刀切’了,有的醫院爲了自身利益,不敢接受重病患者。”
醫保住院付款“一刀切”
廣州市中醫院腫瘤科主任張華等市政協委員認爲,住院病人選擇醫院的隨意性很大,不同的醫院接受的病人肯定會有所不同,即使同一家醫院在不同時期接受的病人也會大不相同。不看病人的實際情況,一刀切的付款方式嚴重侵害了醫院和病人的權益。按目前的規定,參保的廣州市民到廣州市中醫院看病,無論住院時間長短,市社保局一律按“人頭”支付每人8300元。張華說:“不管治病需要多少萬元,剩下的只有醫院和病人分攤,普通市民哪敢得大病,醫院哪敢接受重病患者?!”
“一刀切”不利有效治療張華說,爲贏利或免虧,一些收治“老病號”的醫院被迫將參保病人的用藥等費用降到最低限度,或者少開藥、濫檢查,出現“檢查大處方”,或者醫院不願收治慢性病等需長期住院治療的重病患者,病人難以得到合理的治療,造成一些病人不願參保。同時,一些醫院擔心虧損,拖延進入參保定點醫院的時間,使參保病人就診受到較大的限制。
一位政協委員告訴筆者,在一些參保重點醫院,目前形成了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參保病人的“大處方”,能壓的儘量壓,能不用的藥儘量不用。“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浪費,但對病人的有效治療讓人懷疑。”有的政協委員還向筆者透露,按有關方面的規定,院方不得將社保局付給醫院的人均金額轉告病人,這種暗箱操作,嚴重損害和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權和醫院的利益。
設立第四方監督機構張華等13位政協委員指出,醫療保險是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醫療保險的付費方式和具體數量必須兼顧醫療保險活動中社保局、醫院和病人三方面的切身利益,才能保障醫療保險順利實施。他們建議:在充分調查、統計的基礎上,制定出廣州地區各種疾病的診療常規和治療費用標準,以此作爲向醫院收治的醫療保險人付款的標準。
他們指出,醫保付費和醫院收費一樣,都應透明、公開,醫保付費的錢,是病人繳納的錢,由社保局代管,病人有權知道社保局付了多少給醫院,要避免任何方面的暗箱操作,讓醫療保險病人看病、付費放心。要逐步建立和健全社保局、醫院和病人以外的第四方社會監督和審查機構,對醫療保險三方進行監督和審查,保證醫療保險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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