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做婚檢用了40分鐘,只是看了看照了照就交了200多塊。到底什麼病不能結婚,我們也不知道。”在北京市一家婦幼保健醫院門口,一對年輕未婚夫婦帶有疑慮地對記者說。
日前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一對剛剛結婚的小夫妻因爲男方的身體原因,僅僅20多天就申請離婚。原來,在婚檢過程中,男方曾經向醫生提起,內臟功能不太好,但醫務人員在做完檢查後,仍舊開具了“准予結婚”的婚檢合格證書。婚後男方即因內臟功能異常,到大醫院做檢查,隨即發現其內臟疾病嚴重,而且具傳染性。女方知情後,馬上提出了離婚。
記者近日通過採訪發現,人們對婚檢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婚檢能否及時檢測出當事人的病症;二是婚檢各項目中涉及到的是否都與結婚、過性生活有關,例如肝功能、視力、身高、體重等項目;三是老年人再婚時是否也必須進行婚檢;四是搭車收費現象屢禁不止。
據悉,伴隨着新《婚姻法》的頒佈,目前的婚檢內容已不適應時代的變化,有關部門正在協商修改《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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