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電子產品正日益成爲危害人類生存環境的“環保殺手”,加強對廢舊家電的回收和處理已刻不容緩。近日有消息稱,我國將對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進行立法,以解決大量廢舊家電產生的安全隱患、能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
廢舊家電需妥當處理
所謂廢舊家電,主要是指超過了安全使用壽命、繼續使用會有安全隱患以及使用無礙但已過時的家用電子產品。
據瞭解,目前,我國電冰箱的社會保有量爲1.3億臺,洗衣機約1.7億臺,電視機約3.5億臺。這些電器大多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進入家庭的。按家電正常使用壽命10到15年計算,專家預測,從2003年起,我國將進入家用電器更新高峯期,每年將以電冰箱400萬臺、洗衣機500萬臺、電視機1000萬臺以上的速度更新。另據保守的預測,我國電腦的保有量也有近1600萬臺,每年將有500萬臺需要更新。
專家認爲,家電製造材料複雜,有些家電材料還含有化學物質,如電冰箱的製冷劑和發泡劑是破壞臭氧層物質,電腦電視的顯像管屬於爆炸性廢物,熒光屏爲含汞廢物。這些廢舊家電廢棄後,如果不能妥當處理,而僅僅作爲城市垃圾焚燒、填埋,不僅對大氣、水源、土壤造成嚴重污染,而且對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巨大的危害。
全球共同面對的問題
目前,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均面臨廢舊電器回收和處理問題,對大量廢舊電視機、計算機、傳真機等感到非常棘手。據統計,德國每年產生的各種廢舊電器達180萬噸,法國也多達150萬噸,整個歐洲每年產生的廢舊電子產品約600萬噸;而在美國,到2004年,僅廢舊計算機就將淘汰3.15億臺。如何處理這些廢舊家電,一些發達國家已將其作爲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大事而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對廢舊家電的處理,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已先後出臺了有關的法律和措施。我國目前仍沒有相應的廢舊家電處理辦法和機構。據悉,國家經貿委目前已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廢舊家電回收利用體系工作協調小組,並着手製定《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管理辦法》,有關家電的報廢標準《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利用通則》也在研究制定之中。
提倡採用環保材料
專家認爲,有關部門應對廢舊家電中的“危險廢物”、有用的資源和可拆分零部件的回收和再利用情況分門別類作出規定,確定家用電器的使用年限,禁止將超過設計壽命期的舊家電轉移到城鎮或鄉村使用,禁止對廢舊家電直接填埋和焚燒,明確家用電器製造商有義務對廢舊家電進行回收,零售商有回收所零售家用電器並妥善交給家電製造商的義務,消費者有將廢舊家電交給零售商作價回收的義務。此外,還要進一步加大環保宣傳力度,提倡採用環保材料,實行垃圾分類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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