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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毒品濫用的種類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海洛因大量濫用的同時,冰毒、“搖頭丸”等苯丙胺類毒品從沿海地區迅速向全國蔓延,尤其是大中城市文化娛樂場所吸食“搖頭丸”等新型毒品的現象十分突出。
當前濫用的“搖頭丸”,是多種致幻性苯丙胺類興奮劑的混合物,服後1至2小時發揮作用,維持時間約5小時。同任何毒品一樣,苯丙胺類興奮劑也會使人上癮,精神依賴性之強,在各類毒品中,僅次於海洛因等毒品。
“搖頭丸”的危害主要是:一是心理方面,可以對大腦神經細胞產生直接的損害作用,導致神經細胞變性、壞死,出現急慢性精神障礙。研究表明,82%的苯丙胺濫用者即使停止濫用達8至12年,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狀。二是生理(主要是對心臟)損害作用,對心血管產生興奮性作用,導致心肌細胞肥大、萎縮、變性、收縮帶壞死、小血管內皮細胞損傷和小血管痙攣,從而導致急性心肌缺血、心肌病和心律失常,使吸毒者突然死亡。研究發現,頻繁使用“搖頭丸”後,身體出現了耐受性。戒毒或停止吸食毒品一段時間後,耐受性消失,身體恢復了對毒品的敏感性。此時吸食少量的“搖頭丸”等毒品,身體就出現強烈反應,結果導致急性嚴重的血管收縮、痙攣,急性心肌缺血,嚴重心律失常甚至突然死亡。此外,大量飲酒後,服用“搖頭丸”類毒品的毒性會增加,致使服用小劑量也可能導致吸毒者突然死亡。除對心臟的影響外,一次服用較大劑量,可以導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痙攣、肌溶解,出現惡性高熱、死亡或對腎功能造成嚴重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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