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在7月1日發佈了《蔬菜安全衛生要求》、《豬肉安全衛生要求》兩項地方標準,要求北京市肉菜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此舉一出得到廣大羣衆的關注。然而根據記者在市場上的調查,發現市場上目前還沒有帶有農藥檢驗合格標誌的蔬菜上市,而部分市場從業人員對此標準也沒有什麼認識。記者隨即採訪了北京市相關部門並深入到蔬菜基地及有關市場發現,標準在執行上仍是紙上談兵。
阻力一“綠色”蔬菜離不開農藥化肥
7月5日,記者來到位於北京朝陽區的某蔬菜基地。基地門口的介紹稱該基地是集高科技生產、淨菜加工、科普教育、休閒娛樂爲一體的現代化農業園,也是北京蔬菜高科技示範區之一。
記者走進農業園中的智能溫室,在玫瑰、荷蘭柿子椒附近懸掛着一張張黃色的粘蠅貼,就問溫室工人:“是不是有了粘蠅貼就不用農藥了?”工人搖頭道:“夏天的蟲子太多,不用藥根本殺不死。”
位於農業園東邊的是日光溫室。記者遇到一個在蔭影裏乘涼的老農。他告訴記者,他是從河北來北京的,旁邊的大棚是他租來種的,每一年需要交1.3萬元的租金。而這個農業園裏大棚基本上都是外地來京的農民租種的。記者說:“我聽說這個園子裏的蔬菜是綠色蔬菜?”老農不屑一顧地說:“我們都是種地的,這裏的菜和外面的沒有什麼區別。”記者問:“不是少施農藥嗎?”老農嘆息地說:“不施農藥怎麼成?”他說,“即使播種的時候使用有機肥,在結果時也要施化肥,否則只長秧,不結果。”記者問:“難道沒有農業技師來指點你們如何種菜嗎?”老農說:“我們外來戶根本沒人管。”
阻力二銷售市場執行什麼標準
記者瞭解到,現在北京市衛生部門對市場銷售的蔬菜農藥檢驗採用的是國家的相關標準,並不採用新出臺的地方標準。那麼《蔬菜安全衛生要求》管的又是什麼方面呢?
北京市質監局標準處馬麗高級工程師說:“國家的標準是專指每種農藥的殘留量,北京市出臺這個標準則針對的是蔬菜生產渠道的檢驗,這種蔬菜何時施農藥、施用何種農藥、何時停藥、禁止使用何種農藥等都做了明確的規定。”
記者在採訪中注意到,京城一些農貿市場管理部門引進了一種蔬菜農藥檢驗試紙,對每個商戶的蔬菜進行抽檢。對此,馬麗說:“這種快速檢驗方法並沒有法律效力,因爲它只是對蔬菜中農藥是否存在的檢查,而不是對農藥量的檢查,不能成爲處罰商販的標準。”馬麗說:“這種檢測方法,質監局是不鼓勵的,它搞得老百姓很恐慌。因爲在現有條件下,任何國家的農業生產也不能離開農藥化肥。”
記者看到新標準提出:“六六六每公斤蔬菜不得超過0.2毫克,滴滴涕不得超過0.1毫克。”但是根據衛生部相關網站介紹,六六六和滴滴涕屬於國家嚴禁使用的農藥,早在1983年就已經停止生產,隨之逐漸停止在農業上使用,怎麼會在新標準中又允許其有一定殘留呢?對此,北京林業大學的吳教授說,因爲我國農村地區在過去受到了滴滴涕等化學農藥嚴重的侵害,儘管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禁止使用該類農藥,但是農產品中滴滴涕和六六六的含量仍然偏高。
北京質監局研究所的段女士說,新標準是遵照國家有關標準,比較地方特點而推出的。我國制定了62種農藥在108種產品中的最高殘留標準,並且規定了農藥從施用到蔬菜上市的間隔期。同時段女士也承認,隨着人們對農藥認識的提高,法規還要再完善更新。
阻力三新標準快速出爐落了什麼
段女士稱,新標準的發佈執行是爲了配合北京市實現食用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的行動,爲了在北京市建立和實施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的市場準入制度。
針對北京超市、集貿市場的經營者對新標準反映冷淡的窘境,馬麗說,這個標準6月15日剛剛得到批准,而7月1日就開始執行。在一般情況下一個新標準從被批准到執行需要2到3個月的準備時間。目前,質檢部門要做的就是在各區縣開展針對合格產品的“冠標”工作,即:在蔬菜包裝中要求擺放整齊、美觀;要標明產品名稱、標準號、生產企業名稱、產地、等級、規格、毛質量、淨質量及採摘日期和包裝日期等。只有貼上合格標籤的產品才能進入市場。馬麗說,在5月,質監局已經認定了百餘家生產單位。
但是在採訪中,一個基層質監工作者告訴記者,她還沒有看過《蔬菜安全衛生要求》,上級也沒有佈置相關工作。她說,對於這個標準知道得不比記者多。
阻力四新標準只針對“淨菜”
對於老百姓來說,他們關心的是買到手中的蔬菜是否合格。有人指出,新出臺的標準對超市一類的大型商場也許比較合適,因爲蔬菜“冠標”的前提是經過加工的“淨菜”。但是對與廣大北京市民日常生活更密切的集貿市場,這項標準又如何執行呢?另一方面,大批抵京的外地蔬菜是否符合標準,對它們如何檢驗、包裝也將成爲問題。因而蔬菜的生產渠道、銷售渠道和流通渠道中每一環都需要執法部門的大力控制。
一些人士進而指出,出臺新標準無疑對淨化百姓“餐桌”、提高百姓生活質量有着很好的促進作用。但任何標準的制定和執行要從現實出發,循序漸進,具有切實的可操作性。否則法規就可能失去實際意義,變成一紙空文,從而失去其應有的嚴肅和強制性。這方面的教訓已經太多了。一些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採取措施,針對目前蔬菜生產、流通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切實保證此標準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