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藥曾廣泛用於減肥-因損傷心臟,在美國已禁售-我國尚未撤消其處方藥身份
“芬氟拉明”是被國際奧委會2000年嚴禁使用的藥物,但一則處方藥廣告日前卻出現在北京某報上。昨天,記者從國家藥監局瞭解到,雖然美國已經停止銷售此類藥物,我國衛生部也曾對添加了這一藥物的保健食品予以查處,包括在新加坡吃出人命的“御芝堂減肥膠囊”。但到目前爲止,該藥物的處方藥身份並沒有在我國撤消。
此次在報紙上刊登廣告的減肥藥物是某品牌的“芬氟拉明”,每盒14元,共60片,比其他減肥藥便宜得多,因此廣告中稱是“買得起的減肥藥”。雖然該藥品廣告上有“按照醫生處方購買和使用”的註明,但在幾家藥店記者均見到了這一藥物,銷售人員介紹,購買者時斷時續。
國際生命科學學會中國辦事處的負責人陳春明教授說,美國已經停用“芬氟拉明”,理由是它能夠造成心臟損傷的報道已經被美國證實,新加坡最近又得出了其傷害肝臟的報道。陳教授說,即使作爲醫生把關的處方藥,也應予以禁止。
目前我國有十幾家藥廠生產此藥,做廣告的廠家稱,他們在1987年就開始首家生產這一藥物,並未接到不良反應的報告,因爲價格便宜一直銷售不錯。到目前爲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也未對其發出停止生產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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