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去年曾披露過廣東深圳福永鎮新日東電工廠28名打工者正己烷中毒的事件。不到一年,27名打工妹正己烷中毒的悲劇在廣東東莞清溪鎮臺資企業安加鞋廠重演。令人不安的還不是個案的突出與典型,而是這種中毒性職業病的居高不下和肆意蔓延。
上個世紀90年代以前,廣東的職業病70%爲重金屬中毒,1989年有機溶劑中毒佔職業病的比例只有2.5%,2001年上升到80%;新職業病種類也在迅速增加,去年新發現了11種,今年又發現了13種;中毒行業也在擴展,電子、五金電鍍、製鞋、印刷、寶石加工等行業,連以前較少發生職業病的製衣業也發現了職業病。
我已經不忍心指責打工者的無知和維權意識的淡薄。對這些來自偏僻貧困地區的青年來說,崗位似乎勝過一切。他們並不在乎工作是否髒累苦險,甚至根本就不懂什麼是正己烷,什麼叫職業病。與那些明知一些小礦山大小事故不斷,隨時可能喪命,卻依然前仆後繼的打工者一樣,他們都是爲生活所迫。
我也不屑於譴責不法廠商的利慾薰心,因爲種種抨擊根本對其毫髮無損。安加鞋廠沒有按法規標明膠水成分、危害性及急救處理辦法;沒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誌;生產車間沒有通風管道;有毒無毒作業場所混在一起;員工所戴的膠水手套和棉手套都不符合要求———而這卻是一個有着10年曆史、通過了ISO9001認證、產品銷售到歐美地區的鞋廠。不法廠商不惜隱瞞事實真相,不惜放棄安全保護措施,據說僅僅是爲了節約成本。爲了利益而漠視打工者的生命安全,似乎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正因其普遍性,才顯得更爲可怕和可悲。
讓我想不通的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職能部門的熟視無睹。早在上世紀70年代,《廣東省勞動衛生安全條例》就對職業病的預防提出了“三同時”的要求,即凡是在企業生產過程中有有毒、有害物質的,設計的同時要考慮衛生設施,施工建設的同時要落實預防設施,使用的同時要啓用預防職業病的設施。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馮鎏祥說,長期以來,幾乎沒有人對這個問題引起足夠的重視。主管工業、企業的經貿委在審批企業時很少考慮職業病防治的有關內容;各基層的市縣政府不夠重視;主管工程建設的建設廳也不太重視,有關條例也就容易成爲空文。儘管馮副廳長很注意遣詞用句,但我們還是讀出了政府職能部門的麻木不仁。
時下我們並不缺乏法規制度,缺乏的是政府職能部門的依法辦事、忠於職守,缺乏的是職能部門與老百姓尤其是困難羣體的心息相通。在企業生產帶有原始積累的無序與野蠻的環境下,我們不指望廠商尤其是不法廠商會真心實意地保護打工者身心安全,但我們對政府職能部門則寄予厚望。可一旦政府職能部門也惟利是圖、漠視生命,打工者的生命安全就失去了最後的保障,他們就不知道還將得什麼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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