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宣佈將引入“第三方”——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鑑定以示公正後,今天公佈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規定,醫學會組織專家鑑定組,獨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這從另一個角度意味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不受行政部門命令左右。
暫行辦法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可以設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組織和日常工作。專家組將依照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技術操作規範、常規,運用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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