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2塊反家庭暴力的公益廣告出現在京城繁華地帶。廣告上,神情嚴肅的年輕女性堅決而有力地伸出反抗的手臂。北京婦聯權益部部長趙淑華在接受採訪時指出,公益廣告的目的是爲了提高全社會對家庭暴力問題的關注。日前,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王鳳仙副研究員,歷時一年,對100個家庭暴力個案進行了研究。
職業女性同樣遭遇“暴力”
依一般人的看法,忍受家庭暴力的多是那些沒文化、沒工作的農村婦女,她們忍受暴力是因爲她們沒有經濟來源、不能獨立。然而王鳳仙發現,他研究的個案中,遭遇家庭暴力的婦女77%是職業女性,受過良好教育,有教師、公務員、職員等,她們經濟獨立,生活在首都北京,她們在暴力中生活了很長時間。她們一次一次反抗,但又一次一次妥協了。
暴力出現在婚後三年
從第一次發生家庭暴力的時間看,超過一半(54%)的個案是在婚後三年內出現暴力的,婚前就有暴力發生的也有相當比例(12%)。從暴力持續的時間上看,近半數(41%)個案的暴力持續1至3年,其次是4至5年(15%)。從家庭暴力發生的家庭類型上看,主要發生在覈心家庭(62%)。
求助無效佔大多數
由於現代女性有較強的兩性平等的意識,對女性擁有獨立的人格和尊嚴深信不疑,再加上她們經濟上的獨立,因此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後都曾奮起反抗。被打後,受害者的選擇包括離婚(28%)、向親友求助(20%)、向單位告狀(12%)、回孃家住(12%)等,而消極忍耐、逆來順受的較少(7%)。但實際上,反抗的結果卻令人失望。
在受害者的經驗中,求助無效佔大多數(58%)。更爲嚴重的是求助後反而使暴力情形加重(5%)。就是說,受害者缺乏有效的支持。於是,她們從開始明確的反抗態度變得態度曖昧,向暴力妥協。
固有觀念是禍根
王鳳仙認爲,社會缺乏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有效支持。究其原因是:社會倡導所謂的“家和萬事興”,希望通過壓抑婦女,使之容忍家庭暴力,來維持家庭的完整和穩定。因此,社會要有效地支持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就要挑戰傳統觀念和不平等的社會性別結構。
還有一些觀念對人們造成誤導,認爲丈夫打妻子變成了丈夫和妻子兩個人的責任,甚至變成了——“賢妻良母”不會捱打,“捱打的女人必有可恨之處”——妻子一個人的責任。
國內有研究者認爲,“中國‘打老婆’現象得以存續的最根本原因在於傳統不平等的性別結構已深入到每個男女的意識形態和行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