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秦女士反映,她6月3日在天津市河東區一家美容外科診所做隆鼻手術,結果鼻梁做歪了。並且剛做完時額頭還鼓起個包,現在三個月過去了頭還疼。她找過這家診所,診所認為沒有問題。當初說好不滿意可以重新做,不再收錢,但是現在她想要重新做卻又要她再交錢。這家診所要的價格也沒有明碼明價,開始要1900元,後來降到了800元。交錢後也沒有發票,就給一個信譽卡,蓋上收款專用章。
就秦女士反映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天津市衛生局醫政處有關負責人。據介紹,根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凡沒有取得醫療美容資質的單位不得從事美容手術,負責實施美容手術的醫生必須是具有6年以上的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的主治醫師。
本市對醫療美容實行機構准入制度,即開展醫療美容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向市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醫療美容服務。據市醫學會李秘書長介紹,如果秦女士就診的是一家正規醫院並有外科整形的業務,那麼秦女士遇到的這種情況屬於醫療糾紛,應按今年新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進行處理。秦女士可以到市醫學會申請鑒定,由醫學會組織專家評判,本市首批醫療事故鑒定專家庫中聘有整形外科專家。至於價格和發票問題,可以向物價和稅務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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