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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位張先生致電媒體說,他兒子結婚3個月,兒媳婦就提出離婚,說他沒能力過性生活,醫院檢查說沒問題,兒媳婦堅持說要離婚。
據都市快報報道,老張兒媳婦在請求離婚的法院起訴狀上這樣寫着:2000年12月份,雙方經人介紹認識,在雙方瞭解不足的情況下,於2002年元月21日倉促登記結婚,婚後一直無正常性生活,夫妻生活不協調……
老張的兒子今年32歲,兒媳婦26歲,都是杭州人,兩年前認識,今年元月登記,5月擺酒結婚。
剛結婚也沒說有什麼事,一直到8月初,兒媳婦正式提出要離婚,老張老兩口問原因,兒媳婦開了口:雙方不能過正常夫妻生活。老張急了,問兒子,兒子說不是我不能,是她不配合,我沒辦法。小夫妻又不願一起去醫院檢查。“8月中旬,我只好自己帶兒子到市中醫院泌尿科作了檢查,醫生的結論是正常,但建議女方一起來,詳細瞭解一下情況,看看需不需要醫生指導。可媳婦不願去,說問題都這樣了,沒必要去,堅持離婚。”
“我們確實是沒辦法在一起了。”老張兒媳婦在電話裏對記者說,兩人經介紹認識後也沒有太多接觸,今年在雙方父母催促下結了婚,婚前沒有性行爲,婚後發現男方不行,第一次他辯解說緊張,第二次還是不行,她讓他去醫院看看,他一直不肯看,拖了3個月,8月份她下定決心提出離婚,“這事情對女人來說很重要的,我不能再拖下去了。”
老張兒媳婦說,這邊老張急急帶兒子去醫院看了,回來對她說是炎症,問題不大,她不信。這以後雙方又爲彩禮嫁妝一類事鬧僵了,她認爲已經沒任何挽回餘地,一紙訴狀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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