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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爲“陽光工程”的藥品公開招標採購工作,在重慶南川市和開縣遭遇了“只開花不結果”的尷尬。
今年6月,南川市和開縣分別進行了縣級醫療機構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隨後,醫院與中標企業簽訂了藥品購銷合同。但事隔3個多月後,醫療機構至今沒有履約。
兩地醫療機構負責人稱,中標藥品價格過高,藥品招標有問題;中標醫藥企業則認爲,自己的藥品價格合理,質量也達到了國家GMP認證標準;而受兩地醫療機構委託組織公開招標的中介機構新雅淇醫藥招標代理服務有限公司堅決地表示:“我們沒有舞弊行爲。”
中標價高於採購價正常嗎?
據瞭解,在南川市的藥品招標中,共有547個品種的藥品中標。其中420個品種的中標價低於醫院原來的採購價,藥價平均降幅爲44%。此外,有122個品種的中標價高於醫院原來的採購價,已被列爲廢標。
南川藥品招標中出現部分品種價格高於原採購價的情況是否正常?
據調查,參與這次招標活動的醫療機構有的是鄉鎮衛生院,甚至包括一些縣級醫療機構,在未進行藥品招標時,其採購的藥品中多爲臨近使用期限的藥品,或非國家GMP質量認證藥品,所以價格普遍偏低。
一家醫藥企業的負責人還指出,這些醫療機構在日常採購中,還有3個因素導致價格偏低:一是多種藥品捆綁式採購,二是現金採購,三是給醫院“統扣”。因此,在招標採購中會出現部分價低而部分價高的情況。
那麼,在開縣藥品招標中,有20種藥品的中標價高於其他未中標企業的投標價,這種情況又是否正常?
衛生部關於藥品招標採購的文件規定,藥品招標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且不保證最低價中標。文件對制定招標評標標準提出的要求是,藥品質量和企業信譽的客觀評價分不低於總分的三分之二,因此,藥品招標是首先考慮藥品質量,價格因素在其次。而且,開縣的藥品招標共有86個品種中標,藥價平均降幅已經達到53%。
對於開縣醫藥公司有20個品種的投標價低於中標價而未能中標的情況,新雅淇公司負責人解釋說,這是因爲在審查該公司提供的材料時發現其資質不齊全,企業規模和信譽資質相對不如其他企業,而且其低價優勢並不明顯。
既然如此,南川、開縣兩地藥品招標中出現的情況就應該是正常的。南川市和開縣紀委和衛生局負責招標監督的官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招標工作基本做到了過程公正、結果合理。
爲什麼會出現履約風波?
既然是基本公正、合理的招標,爲什麼還會出現履約風波?
新雅淇公司和部分中標企業的負責人均認爲,激發這次風波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醫療機構的供貨“關係戶”中標藥品少,利益受到侵害,加之藥品招標導致醫藥企業和醫院的利益失衡,以及招標中介機構的惡性競爭所至。
據記者瞭解,招標前一些醫院長期有固定的藥品供應商,而在這次招標中原供應商中標藥品很少。中標醫藥企業在與醫院履行購銷合同時,醫院要求他們從原供應商“過帳”,而“過帳”須向原供應商交納10%的手續費。南川某醫院負責人就稱,不履約的原因是中標企業不願意向原供應商“過帳”。
業內人士分析認爲,南川、開縣藥品招標背後有着深層次的原因:誰都不願意自身的既得利益被別人分享。
“陽光工程”需要公開、公平、公正
儘管當地的主管部門已經肯定南川、開縣今年6月的藥品招標基本公正、合理,但業內人士認爲,藥品招標風波的出現,實際上反映出藥品招標採購目前存在的諸多不規範和不完善。
業內人士認爲,現行的藥品招標至少在以下幾方面可以進行改革。
——除了國家規定的精神病、麻醉等藥品外,醫療機構的基本用藥應該全部拿出來實行“大招標”。目前藥品招標中出現“中標一個死一個”的怪現象,原因就是招標藥品沒有回扣和開單費,部分醫生不願意使用。重慶市物價局和衛生局曾發文規定,招標藥品降價部分的60%要讓利給患者,但目前招標藥品的使用情況並不好。在這次招標中,開縣人民醫院將抗生素類和大輸液類藥品全部拿出來進行招標採購,院長說,實行這樣的“大招標”,所有的藥品都是招標藥,醫生不用也得用。此外,目前鄉鎮衛生院也具備招標購買藥品的條件,因此藥品招標採購工作應儘快推向所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應制定詳盡、客觀、操作性強的招標評分標準。部分醫藥公司負責人認爲,目前對藥品招標只有操作性不強的指導性文件,各中介機構自行制定標準,其中難免有不規範和不公正之處。此外,這些評分標準中主觀因素所佔比重過大,給非正當競爭帶來機會,並可能在藥品購銷中出現拉關係、壓對手的現象。而且,招標競爭的主要資本就是價格,投標者的價格都較低,因此評分標準中對藥品價格的要求應該更小,避免出現因爲價格問題而亂壓價的惡性競爭。
——招標活動中建立的評標專家庫應擴大範圍。目前,重慶市、縣兩級的藥品招標都建立了專家庫,但專家侷限於醫藥行業,且本地的招標就在本地找專家。醫藥企業的代表認爲,儘管是隨機選擇專家,但畢竟是本地醫藥行業的專家,對自己有“開單費”的藥品肯定給高分。因此,除了衛生、藥品行業外,物價、工商、技監、監察等部門的工作人員也可以考慮進入專家庫,同時各地區之間可以交叉選擇專家。
——藥品招標的中介機構也應形成良性的市場競爭。藥品招標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向中介機構代理的轉變,是市場經濟和法制化的要求。重慶市目前有5家藥品招標中介機構,影響力較大的公司有兩家。醫藥公司的負責人認爲,招標中介機構不能形成壟斷,否則就會出現醫藥公司“挖空心思”與這家中介公司拉關係的局面,導致投標的藥品質量和價格同樣無法得到保證。
——同一法人代表的幾個醫藥企業不能參加同一次招標活動。重慶市在幾次藥品招標採購中已經發現,一些中標企業本屬同一法人代表,如果將這些總公司和分支機構算作一個企業,那麼一次招標採購中就出現了同一企業壟斷多箇中標品種的現象。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李開國說,招投標的性質不允許同一企業法人的多個分支機構參加同一招標活動,這有違民法的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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