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您當前的位置 :北方網 > 健康之家 > 健康資訊 正文
關鍵詞:
 

有關專家再次呼籲中國器官移植急待立法保障

http://www.enorth.com.cn  2002-10-28 09:46
 

 
 
 
 

  “中國每年有五千五百個病人通過器官移植獲得了新生,器官移植的數量、種類和手術質量等在全世界處於領先水平。但由於沒有相應的立法保障,親屬器官捐贈數量極少,許多急需通過器官移植挽救生命的病人不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此,應加快制定《腦死亡法》、《器官移植法》、《器官捐獻法》和《親屬活體器官移植倫理學指南》等器官移植和捐贈相關法規,以促進中國器官移植實現正規化、合法化、公開化和國際化的發展目標”。

  這是出席在此間舉行的全國器官移植學術會議的中華器官移植學會副主任委員陳忠華教授,今天接受採訪時發出的鄭重呼籲。

  陳教授指出,以腦幹死亡作爲人體死亡的標準已被世界許多國家所採用。但由於中國沒有執行這一標準,臨牀醫療中耗費了大量不必要的費用來“搶救”和爲那些實際上已經腦死亡的病人進行安慰性、儀式性的醫療。據估計,每年爲此支出的醫療費用達數百億元人民幣。

  他說,制定腦死亡法涉及人權、倫理學等諸多方面,必需具備堅實的醫學基礎、社會基礎和法制環境。腦死亡又必須經過嚴格的醫學試驗和臨牀檢查構成的診斷標準來確定。因此,要從科學上區分“腦死亡”和“植物人”狀態。植物人腦幹功能是正常的,昏迷是由於大腦皮層受到嚴重損害或處於突然抑制狀態,因此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腦幹反應,少數病人還有可能一朝甦醒。植物狀態不等於腦死亡。而腦死亡是永久的,不可逆的。

  鑑於中國國情,陳教授提出,現階段應至少提倡和逐步實施心死亡和腦死亡雙軌制,由患者在生前自願選擇。同時加強對公衆腦死亡標準、器官捐獻方面的科學宣傳,移風易俗,逐漸轉變羣衆中不科學的傳統觀念。他以中國喪葬改革和臺灣香港地區通過腦死亡法的事實爲例說明,長期持續的科學宣傳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

  作爲國際器官移植學會委員,陳教授認爲,技術進步和法律的完善,器官移植作爲挽救生命的愛心救助行爲,將會日益增多。他以美國的腎移植爲例,前年美國一萬一千四百四十八例腎移植中,來自於“腦死亡”等屍體腎移植的數量爲五千九百八十五例,而活體腎移植爲五千四百六十三例,後者的數量甚至超過了中國全年腎移植的總和。去年美國活體捐獻腎移植的數量首次超過屍腎移植。同是東方文化的中國臺灣和香港地區,活體器官移植的比例約爲五分之一。據有關專家估計,中國大陸的活體器官移植只有百分之一,所以,爲挽救親人生命而捐獻器官的愛心行爲在中國大陸尤爲可貴。

  陳教授強調,器官捐贈是一種建立在現代人文和科技基礎上的一個壯舉。活體器官移植是指在不影響器官捐獻者生命安全和不造成其健康損害的前提下,由健康的成人個體自願提供生理和技術上可以切取的部分器官移植給他人,而決不是以犧牲一個健康的生命來換取另一個生命的健康。所以,對於捐贈和接受器官的雙方均須完全遵循“生命自主,絕對自願“的原則。任何人,包括醫療單位、家屬和社會都不應向捐贈者施加壓力。應參照相關國家標準,對器官捐贈者的最低年齡作出規定,只批准屍腎移植超過五百到一千例的具備足夠技術實力和實踐經驗的醫療單位開展活體捐贈器官移植手術。爲保證器官捐贈的非商業性,還應有專門的機構統一管理相關事務。

 
稿源: 中國新聞網   編輯: 樊蕙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北方網精彩內容推薦
關閉窗口
 
無標題文檔
天津民生資訊
天氣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訊 二手市場
空氣質量 天津股票 廣播節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領 股市大擂臺 天視節目 每日房價
熱點專題
北京奧運聖火傳遞和諧之旅 迎奧運 講文明 樹新風
解放思想 乾事創業 科學發展 同在一方熱土 共建美好家園
2008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 《今日股市觀察》視頻
北方網網絡相聲頻道在線收聽 2008高考招生簡章 復習衝刺
天津自然博物館館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問題解答
帶你了解08春夏服飾流行趨勢 完美塑身 舞動肚皮舞(視頻)
C-NCAP碰撞試驗—雪佛蘭景程 特殊時期善待自己 孕期檢查
熱點新聞排行 財經 體育 娛樂 汽車 IT 時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19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