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0日開始,歐盟所有成員國均開始實行兩項有關轉基因食品上市的新規定,要求食品生產商向消費者說明食品中是否含有轉基因成分,旨在給消費者選擇轉基因食品的自由。
具體標註的方法是:在出售食品的旁邊放一個說明標籤(而不是印在食品包裝上),如果食品中轉基因含量超過1%,且產品有配料成分清單,則須在配料單後註明“配料是由轉基因大豆(或玉米)製成的”,或標明“添加劑和香精爲轉基因產品”;如果沒有配料清單,則在產品標籤上直接註明“此食品含有轉基因成分”。
法國早就開始了轉基因食品含量檢測的準備工作。國家農業科學研究院,財政、工業與技術部的競爭、消費與反走私總局以及個別大企業建立了檢測食品中轉基因成分含量的實驗手段和實驗室。有關部門還在擬定法規,以對那些不能誠實標註產品成分的企業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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