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16天取保候審30天精神受重創突發“急性精神障礙”
隨着公安機關撤銷對張某妨礙公務一案的偵查,經本報報道並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的延安“夫妻家中看黃碟,民警上門查”一案已經有了結果。記者瞭解到,因此案給張某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創傷,目前,張某的家人正在與有關部門協商善後事宜,並表示要通過訴訟渠道得到解決,首先要做的是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張某受刺激患“急性精神障礙”
今年10月21日,在“家中看黃碟民警上門查”後的一個多月,張某又被延安市寶塔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刑拘。在寶塔區看守所度過了16個晝夜後,11月5日,因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張某被取保候審。回到家後,張某的精神狀態變得非常差,原本愛說愛笑的他整天悶頭不語,躲在家中不願出門,目光也變得呆滯。11月12日,家人把他送到了延安大學附屬醫院,醫生診斷爲“急性精神障礙”,建議住院治療。在醫院治療3天就花了1000多元,家裏實在負擔不起,張某被家人接回。爲避免他再受刺激,家人不敢讓他再回到事發時的房子。張某一家賴以爲生的小診所如今已關門兩個多月,全家生活非常困難。此後張某與妻子兩家的家人聚齊後起草了一個“協議書”,內容大致是一定要打官司爲張某討個公道。張某咬破手指按上了手印,一家老少14口也都在“協議書”上按上了指印。
索賠2萬元並要求道歉
在張某一案被撤銷後,20多天來,張某全家多次向公安機關提出要求:有關人員賠禮道歉;承擔張某的住院醫療費8000元、誤工費12000元;對案件負有直接責任的領導和經辦人員給予處理。在張某家人向有關部門提出這些要求後,雙方已經進行了一些協商,但目前尚沒有結果。張某的代理律師向陽昨日告訴記者,他已就此事向省公安廳等有關方面反映,並給延安的一些部門發去了法律意見書。
欲“打官司”申請刑事司法賠償
因爲“看黃碟”一事公安機關介入包括兩種程序。開始是張某看黃碟被上門查處一事,派出所的罰款和扣押行爲是治安處罰行爲。如果張某認爲該處罰行爲不當,可以在3個月內提出行政訴訟。另一部分是關於張某被以“妨礙公務”刑事拘留16天、取保候審30天的行爲。因爲案件現在已經撤銷,所以張某可以走申請刑事司法賠償的道路。但因爲檢察機關的不批捕導致“錯案”沒有繼續下去,要申請這一國家賠償必須先向上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即走“先行程序”。
日前,向陽律師已代表張某向延安市公安局提出申請,公安機關應在2個月內作出答覆。如對答覆不服,屆時張某可向法院起訴。昨日,向陽律師告訴記者,此事已引起有關領導的重視,相信有關方面會對此事徹底調查,給當事人一個公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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