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通事件”引起公衆恐慌,廣東產“感冒通”銷量慘跌一半。
廣東產“感冒通”因被公示有不良反應,而引起公衆恐慌,一月內銷量慘跌一半以上。對於這樣的異常反應,廣東省藥監局昨天專門召開研討會。與會專家指出,藥品有不良反應並不等於是“禁藥”,“是藥三分毒”,關鍵是如何正確使用。
感冒通“老大”首當其衝
本月初,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公佈了九種藥品存有不良反應的安全隱患,其中老百姓最常用的感冒藥之一“感冒通”名列其中。“感冒通”是含有雙氯芬酸鈉成分的鎮痛解熱藥的通用名,同類藥品在全國有200家企業生產,每年銷量約40億片。經媒體報道後,“感冒通”這種幾毛錢至一元多錢的“價廉物美”的感冒藥,被消費者避之唯恐不及,全國銷量迅速下滑。而在國內最早生產“感冒通”的廣州明興藥廠,更是首當其衝,僅在廣東的銷量就下降了一半。
公示旨在“正確使用”
由於公示後銷量驟減,“感冒通”因而也成爲國家建立不良反應公示制度以來,首例“市場受害者”。不過,專家們認爲,這種受害完全是“無妄之災”,公示並不意味着“被禁”。“不良反應每種藥都有,只不過有輕重之分。”廣東省人民醫院醫學部主任廖廣仁說。監測藥品不良反應是藥品上市後臨牀反應的動態觀察過程,此次與“感冒通”被同時公佈的有九種藥,除紫藥水停用外都爲藥房常用,而它們的副作用醫生早已掌握。
那爲什麼這些藥的不良反應會被突然公示呢?廣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主任鄭彥雲的解釋是:正因爲“感冒通”銷量大,“銷得多、不良反應的樣品多”,有關部門認爲有必要重申其“正確使用的方法”。事實上,明興感冒通近10年來銷售60億片,超過兩億人次服用,出血性不良反應才89例,比率非常低。
“不良反應”一律標明
老百姓對“不良反應藥品”的恐慌,還有歷史原因。中山大學教授、廣東省藥品不良反應專家諮詢委員會主任趙香蘭教授說,以前我國的藥品由於屬地方標準,管理混亂,企業大都不願意在說明書中標明“不良反應”。中國入世後,藥品說明書已開始與國際慣例接軌了。
鄭彥雲說,按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從今年12月1日起,新出藥品的說明書,都得標上“不良反應”和“禁忌症”。比如“感冒通”的禁忌範圍是:消化道出血、潰瘍、腎功能下降及老年體弱、五歲以下兒童禁用。
這些說明書都是國家統一版本,而已生產的老包裝可以再使用半年。屆時,老百姓都應該按說明書正確服用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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