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8日,延安市寶塔區萬花鄉派出所民警到一對夫妻家收繳黃碟與當事人發生衝突的事件,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12月31日下午5點半,該事件當事人李曉鳳(化名)攙著丈夫張磊(化名)走出了延安市寶塔區檢察院的大門。不久前,他們剛剛同寶塔區專門成立的協調小組就有關人員賠禮道歉、補償張磊的醫療費及誤工費、對案件負有直接責任的領導和經辦人員給予處理等方面達成了協議。
歷時4個多月的『夫妻看黃碟』風波在2002年的最後一天終於有了結果。
早已停業的小診所
距派出所僅100米
2002年12月28日,延安市寶塔區萬花鄉。
萬花鄉派出所旁有一排熱鬧的鄰街小店,張磊的小診所就在這排小店的最後一間,距派出所僅有不到100米的距離。此時的小診所門窗緊閉,與旁邊人來人往的雜貨店、藥店和理發店比起來,顯得格外冷清。路過小診所的一位當地人告訴記者,這裡已經好長時間不開門了。
『好長時間』是從去年10月21日開始的。8月18日的『夫妻看黃碟,民警查上門』風波過去兩個多月後,張磊突然被寶塔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帶走,隨即以『涉嫌妨害公務』被刑事拘留,直至11月5日纔被取保候審。回家後,張磊神情呆滯,行為異常,被延安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精神神經科診斷為『急性應激性障礙』,至今仍未康復。
小診所就是從那時起開始『荒涼』的。
敲開小診所側面的木板門,張磊的老母親將記者迎了進去。由於張磊病情一直不見好轉,老人顯得非常憔悴,她一邊向記者念叨著自己惟一的兒子的病情,一邊領記者看了這家簡單的診所。診所有三間屋子,臨街的那間診室顯得非常凌亂,藥架上散放著的藥品上落了許多灰塵。門關得緊緊的,還用一輛自行車從裡面堵住。8月18日夜,前來收繳黃碟的萬花鄉派出所民警就是從這扇門進入診所並同張磊發生衝突的。另外兩間,一間是簡易的病房,一間是張磊和新婚妻子李曉鳳的臥室。臥室的窗子用紅絨窗簾遮得嚴嚴實實。窗對面的山坡後就是毗屹堵村,李曉鳳家住在那裡。
張磊和李曉鳳結婚後,在村裡租了間窯洞做新房,那間窯洞和小診所就成了他們臨時的家。
那盤黃碟只看了一半
『我不願想過去的事』
見到記者,李曉鳳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不願想過去的事,想起來就難過。』
對李曉鳳來說,這4個多月發生的一切像一塊一觸就痛的傷口。張磊的病會好嗎?事情會得到公正處理嗎?面對整日神情恍惚,一語不發的丈夫,新婚的李曉鳳心裡有說不出的難受。她強打起精神,向記者回憶2002年8月18日發生的那段不愉快的經歷。
『那天下午兩點多,開理發店的鄰居馬二毛(化名)來到小診所,借給我們三張光碟。張磊順手接了,放在門上面的櫃子裡。晚上10點多,張磊拿出碟來放,碟的內容是一個外國女人在沐浴,畫面上沒有男人。看了一半,我們關上電視和影碟機睡了,這時大概是10點40分左右。』
11點左右,有人敲門說要看病。張磊的父親在前屋睡覺,聽見喊門,就起身開門,剛把門上面的插銷拉開,下面的暗鎖還沒來得及拉,就有四個人撞進來,把他推倒在靠牆的椅子上,然後直奔張磊和李曉鳳的臥室。李曉鳳回憶說,這四個人當時都沒有穿警服,也沒有出示警證和搜查證。
『我們當時睡得迷迷糊糊,屋裡還亮著暗燈,一個喝了酒的矮胖男人說:「有人舉報你們看黃碟,快起來!」當時我們都沒有穿衣服,他上來就揭開被子,這時另外兩個人去取碟,還要抱走電視機和影碟機,張磊拉過一條褲子剛穿了一半,他赤腳下床不讓拿,一個高個胖子抓住他的頭發,將他反剪著手按在床上。』
高個胖子和矮個胖子對張磊一陣亂打,張磊掙紮中好不容易掙脫了一只手,抄起窗戶旁一根約1米長的棍子掄起來,打傷了民警尚繼斌的左手。李曉鳳見幾個人打自己的丈夫,就胡亂套上衣服上去拉架,這時不知他們四人中的哪個人叫來了萬花鄉派出所所長賀紅亮。李曉鳳說,她是事後纔知道他就是所長的。
『賀紅亮進來就抓住張磊的頭發,用拳頭打他的臉和脖子,打完後問那四個人:「帶手銬了嗎?」四個人說:「沒有。」他又問:「帶繩子沒有?」四個人也說沒有。賀紅亮說:「那就帶走!」我上去拉住他們,不讓帶走,被一個瘦個子反剪住手,高個胖子和矮個胖子就架著張磊出了臥室。』
在這期間,張磊的父親一直被來人擋在臥室外面,見自己的兒子被帶走就上去阻止,瘦子放開李曉鳳,反剪著張磊父親的手,將他一起帶出門,出門後還踢了張磊父親屁股兩腳。當晚,老人被放了回來。
『他們把我和兒子帶到萬花鄉派出所,一路打(張磊),到了「裡面」還打。賀紅亮把書本墊在張磊胸口,用拳頭打他。』老人對記者說。
見丈夫和公公被帶走,李曉鳳趕忙打電話叫來親戚一起趕到派出所,看到張磊坐在椅子上彎著腰,已經被打得吐了一地。賀紅亮告訴李曉鳳說,他們犯了傳播淫穢物品罪和妨害公務罪。當李曉鳳的三哥質問為什麼把人打成這樣時,賀紅亮說:『把人打死了,一切後果由我自負。』他還對後來趕來采訪的媒體記者說:『誰讓你來的?沒經我同意就來?』
8月19日,在繳納了1000元暫扣款之後,張磊被放回了家。張磊的母親心疼地說,張磊回來後,頭上、胸口、腿上和背上都能看到被打過的黑紅色傷痕。在延安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上清清楚楚地寫著:多處軟組織挫傷(頭、頸、兩肩、胸壁、雙膝)。
目前已被延安市公安局內部做出待崗處理的萬花鄉派出所所長賀紅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肚子委屈:『那天晚上派出所接到舉報電話,說有人放黃色影碟,你們管不管?民警就去了。我們接到舉報就必須出警,再說,我認為那個小診所是公共場所,不能算是「家」。我們處理的不是夫妻看黃碟的問題,而是來收繳黃碟的。淫穢物品就應該收繳,放在家裡不看也應該收繳。』
賀紅亮不斷強調民警也受了傷,對自己和民警動手打人以及民警當日未穿警服的事始終只字未提。
兩個月後突被刑拘
十六天後又被釋放
張磊被放回了家,因為看黃碟而在鄰裡間引起的風言風語也隨著時間的推移漸漸平息。一切都恢復了正常,小診所照常營業。由於張磊為人細心負責,來診所看病的人一直都很多。9月22日,已於7月份登記的24歲的張磊和22歲的李曉鳳舉行了婚禮。
然而,事情並沒有過去。10月初的一天,由於下大雨,李曉鳳姐姐的同學和到小診所收繳黃碟的民警尚繼斌打了同一輛出租車。她向記者回憶道:『我當時隨口問,你們准備把事情怎麼處理?尚繼斌回答說,准備勞教三年。』
李曉鳳的姐姐聽到這個消息後說:『不可能吧?錢都交了。』
10月21日下午兩點,公安寶塔區分局治安大隊突然將張磊從小診所帶走,隨後以『涉嫌妨害公務』將其刑事拘留。此時,距8月份的『黃碟事件』已經過去了兩個多月。10月28日,公安寶塔區分局向寶塔區人民檢察院提交材料,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張磊。11月4日,寶塔區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做出不予批捕張磊的決定,發回公安分局補充偵查。11月5日,被刑拘16天的張磊,被寶塔區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審的形式放回家。12月5日,公安寶塔區分局以『案件撤銷』為由,解除了對張磊的取保候審,1000元暫扣款同時返還當事人。
為什麼事隔兩個多月後張磊突然被刑拘,16天後又被放回家?為什麼公安寶塔區分局報請批捕張磊,後又將案件撤銷?萬花鄉派出所所長賀紅亮給記者的解釋竟然是:怕媒體亂炒,為緩解矛盾。
『8月19日早上,我將情況向寶塔區公安分局的魏士平副局長進行了匯報。20日,我到分局開會,因為當時這件事已經被媒體炒作,局裡決定慎重處理。我建議交寶塔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處理。治安大隊在調查一段時間後,認為夠刑事案件。我還親自到寶塔區檢察院,和批捕科的馮根平科長進行探討。一個星期後,他給我打來電話,說他個人認為夠刑事案件,寶塔區檢察院的張營祥檢察長和延安市檢察分院批捕處的同志也這樣認為。』
至於為什麼事隔兩個多月後纔被刑拘,賀紅亮的解釋是:檢察院前後就拖了十幾天,又趕上『十一』放假。他向記者強調:『我們對案子的處理是很慎重的。』
賀紅亮有些氣憤地表示:『我可以坦然地說,撤銷案件就是怕報紙和網上亂炒,是為了緩解矛盾。』寶塔區公安分局的魏士平副局長也有些不平地對記者說:『這是為迎合「大眾心理」。』
而一直對該案進行追蹤報道的陝西某報社記者在電話裡堅定地說:『案件被撤銷了,這本身就很說明問題。』
對上級做出的待崗處理的決定,賀紅亮顯得有些不服氣。『我犯了哪一條錯誤?』他不屑地對記者說,這不過是象征性地處理一下。『這個所長我還是要當的。』
李曉鳳態度則很堅定:『要是僅對他進行待崗處理,我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還有一件事很值得一提。11月7日,也就是張磊被取保候審後的第二天,一個匿名電話突然打到了李曉鳳的三哥家。當時是下午兩點多鍾,一個男子在電話中威脅道:『這個案子已成「鐵案」了,你們要是再繼續糾纏,就把你們全家一網打盡!』李曉鳳的三哥追問:『你是誰?你是誰?』對方把電話掛斷了。
而在李曉鳳所有的兄弟姐妹中,只有三哥家的電話沒有來電顯示。
『那時候就決定一定要告了。』李曉鳳對記者說。
現在他見到生人就害怕
『我要一個健康的丈夫』
去年11月5日下午4點半,被刑事拘留16天之久的張磊終於走出了公安局寶塔區分局看守所的大門。這16天,對一直沒有見到他的家人來說顯得格外漫長。李曉鳳說,那些天她病了,頭疼得非常厲害,嗓子發啞,一急躁就渾身發抖。而張磊的老父親和老母親,更是日日牽腸掛肚。終於盼到張磊被放出來,卻發現他的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李曉鳳的姐姐回憶說:『出來後我問他,挨打了嗎?他搖搖頭說,沒有。他當時看上去有些呆,但還可以說話。』
6日,張磊被家人帶到延安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檢查,被初診為出現精神障礙。當時家人以為他只是受了些驚嚇,過幾天就沒事了。7日,李曉鳳和姐姐帶著張磊到市公安局了解案件情況,張磊顯得非常恐懼,他蹲在地上不住地發抖,把自己的手指頭都咬破了。從那時起,張磊就再也不說話了。
張磊的老母親流著眼淚對記者說:『他平時就呆呆的,見到生人就害怕,用手抱著頭縮起來,有時還把手指頭咬破。』
8日,張磊住進延安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又因負擔不起醫療費於12日出院(4天共花去1000餘元)。記者見到醫院的病歷上寫著:患者精神受刺激後出現精神異常,表現為不眠、發呆,有時哭笑無常,感到害怕,恐懼,生活不能自理,反應遲鈍,有自傷行為,有時撿煙頭吃……問話不答,不能進行有效交談,情感淡漠,精神運動抑制,自知力不全……出院診斷:急性應激性障礙。
張磊住院期間的主治醫生、神經精神科的薛藝東大夫對這個病人還記憶猶新:『他當時住在醫院住院部5樓的神經病房,看見什麼人都害怕,看見鐵窗也害怕。他經常蹲在牆邊的地上,不敢抬頭,像是認罪的樣子,兩只手也總是不自覺地「銬」在一起。』
記者來到公安局寶塔區分局看守所了解張磊刑拘時是否受到刺激,高所長說,張磊在所裡很好,沒有異常,出去的時候也很正常。聽說張磊已經出現精神障礙,不能說話了,高所長顯得很生氣:『說他有精神障礙要有法醫的鑒定。他不說話了?百分之二百裝的!』
此時的張磊正躺在租來的窯洞新房裡昏昏沈沈地睡著。牆上貼著大紅雙喜字,床旁擺著一束玫瑰花,床頭放著鹽酸氟西汀片、益腦膠囊、鎮腦寧等藥品。醒著的時候,他總是躲開屋裡的人呆呆坐著,神情恐懼而懮郁,仿佛深陷在某種深遠的回憶中不能自拔。
已經心力交瘁的李曉鳳說:『我現在最想的是給張磊看好病。我需要一個健康的丈夫,像以前一樣。』
達成協議賠償3萬元
警方希望小兩口『奔小康』
去年12月5日案件被撤銷後,張磊和李曉鳳家多次向公安機關提出要求:有關人員賠禮道歉、補償張磊的醫療費及誤工費,並對案件負有直接責任的領導和經辦人員給予處理。他們將案件的實際情況寫成文字材料,兩家14口人分別在上面按了手印,表示所敘述的均為事實,他們願意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去年12月31日下午,寶塔區檢察院三樓一間辦公室裡,由延安市寶塔區政法委張副書記,寶塔區政府辦公室雷主任和寶塔區信訪局陳局長組成的專門協調小組同張磊、李曉鳳的代理律師———北京正平律師事務所向陽律師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商談。雙方最終在4個方面達成了協議:由寶塔區公安分局向當事人賠禮道歉;一次性補償當事人醫療費及誤工費人民幣29137元;對辦理本案有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本協議為一次性處理協議,一經調解各方簽字後即生效,任意一方不得反悔,更不得引起任何是非。
公安局寶塔區分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孫書記誠懇地向張磊和李曉鳳進行了賠禮道歉:『這件事情是(萬花鄉)派出所的事情,但派出所是分局的分支機構,分局對此事也有責任。這也算我們的一次教訓,我們要認真剖析案情,舉一反三,總結經驗教訓。我們對當事人造成的痛苦非常內疚,今天向你們賠禮道歉。你們兩個還年輕,不要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希望你們今後好好過日子,奔小康。』
最後,孫書記還說『請相信我們會對案件有關責任人員依法做出處理,並且會有一個結果。』
李曉鳳哭了。歷經4個多月,2002年的最後一天,這場風波終於有了一個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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