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2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內座無虛席,一個涉案金額1000多萬元的大案正在審理。最後,法院認定被告人黃志城生產銷售假藥,數額特別巨大,行爲構成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依法當庭做出判決:被告人黃志城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萬元;被告人黃志城非法所得人民幣4628232元予以追繳。
2001年1月15日,阜陽市醫藥管理局稽查大隊在冶煉廠7號倉庫附近檢查時,發現一輛貨車裝載注射用頭孢曲松鈉藥品。向當事人索取進貨證明時,當事人只提供了一份加蓋有上海先鋒藥業有限公司銷售印章的藥品檢驗報告複印件,其他手續都不能提供。通過與正品比較,初步鑑定爲假藥。檢查人員便將車上462件藥品予以查扣,未裝運的127件零150瓶藥品原地封存。因涉案標的數額巨大,稽查隊遂向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報案。
2001年1月16日晚19時,金寨縣公安局交警隊民警在檢查過往車輛中發現一輛車號爲皖K08167由阜陽發至南昌的貨車上裝有126件頭孢曲松鈉。司乘人員既無進貨單、發票,又無路單,遂引起交警的懷疑,當即與縣醫藥管理局聯繫。與此同時,辦案人員又與上海先鋒藥業公司聯繫,18日下午上海公司派員到金寨現場鑑定,認定該批藥品爲假冒商標的藥品。
阜陽市公安、醫藥、衛生部門密切合作,投入了此案的偵破之中。在阜陽查獲的假藥銷售人田麗偉成爲本案的突破口。據田麗偉交待,這批被查藥品是黃志城提供給她的。另一方面,金寨警方扣留了前去提貨的犯罪嫌疑人黃志城。
黃志城,男,44歲,江西南昌人,漢族,大學文化。面對警方的審訊,黃志城一口咬定這批藥是廣東寧海藥業有限公司經理賴少欽的。2001年3月2日,賴竟主動來阜陽投案,面對黃志城的指控,賴講述了重要案情:2000年8月,賴經人介紹認識黃。當月,黃向其提供一系列證明材料,向賴少欽分批出售了857250支頭孢曲松鈉,每支5.4元。賴少欽應黃志城要求,將購貨款計4641132元分別匯往四個賬號。
此後,專案組獲得了一系列的證據,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在被告人近乎“零口供”的情況下,成功破獲此案。一審判決書已於2002年12月16日下達到黃志城手中,但他表示不服,準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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