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重複使用一次性心導管的問題,市衛生局昨天通報批評北京酒仙橋醫院,並責令該院停止開展“心內介入導管治療”,限期進行業務整改,兩當事人被暫停六個月執業活動。挪用和重複使用心導管的所得款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經調查,酒仙橋醫院在給患者做心臟介入治療時,存在複用國家明令禁止重複使用的一次性心導管的行爲。在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間,該院心內科醫生熊某、王某,先後將價值49.6萬元的心導管分幾次轉移到陽光時代等三家導管公司,二次使用部分導管。
市衛生局局長金大鵬表示,今後全市醫療機構要完善醫療質量責任追究制度。院長是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疏於管理、發生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或事件的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並追究院長的責任。
爲了規範不同學科的診療行爲,“北京市血液透析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和“北京市醫院感染管理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也在同一天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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