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院長陳子平、副院長黃遠紅因受賄罪被分別判有期徒刑3年半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本報訊(記者黃珊通訊員王燕)見人承包經營醫院下屬門診部有利可圖,兩名醫院院長便背叛了白衣天使和國有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工作人員的神聖使命,盯准該院門診承包者的荷包大肆撈錢。近日,原廣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院長陳子平、副院長黃遠紅因受賄落馬,荔灣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子平有期徒刑3年半、黃遠紅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均處沒收財產4萬元。
院長3年收利市錢14.4萬
據查,現年65歲的陳子平於1993?1998年擔任廣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院長。此間,該院石牌門診部和第二門診部由陳力等人承包經營。為答謝陳子平對其診所經營的『關照』,陳力每月按一定的標准給陳子平送『酬謝費』。頭腦『靈活』的陳力送錢很『藝術』,他不僅年節不忘給陳子平送『利市』,並且隨著物價漲浮,陳子平得到的『酬謝費』也從1995年每月3000元『昇級』到1996年每月3500元、1997年每月4000元,3年多時間裡實現了『三級跳』,共計14.4萬元。去年9月,陳子平投案自首並退出全部贓款。
對檢察院的指控款項及數額,陳子平並沒有異議。但他辯稱,這些錢中有4萬多已用於宴請、送禮給衛生局和兄弟醫院領導疏通關系。對此,由於沒有證據證實,法院沒有采納該辯解。近日,荔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子平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沒收財產4萬元。
副院長3年收錢21次6.9萬
1997?1999年期間,黃志紅在廣州市第六人民醫院擔任黨總支副書記、副院長。而拉他落馬的行賄人,也是該院下屬兩門診部的經營者陳力。對黃志紅給他的門診部的各種『好處』,陳力看在眼裡,也記在心裡,動輒給黃院長送幾千元。對這個大方的行賄者,黃遠紅也總是來者不拒。3年裡,黃遠紅共收了陳力21次錢,共計6.9萬。去年9月,黃遠紅自動投案並退贓款。
法庭上,黃遠紅的辯護律師認為,黃遠紅有自首情節,並真誠悔罪,且對艾滋病的防治研究頗有造詣,請求對其從輕處罰並給於緩刑。法院一審判決采納了律師意見,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沒收財產4萬元。
危險的兩筆『節日利市』
據檢察院指控,幾年犯罪時間裡,兩院長均在年節或召開有關會議時收受了為數不等的『利市』。1993年、1994年春節和中秋,陳子平收受陳力共3000元的『節日利市』;1997?2000年期間,黃遠紅則收受廣州市南方醫藥公司經理溫某某、廣州福高藥業有限公司經理楊某經手送的利市及購物券合計2000元。經法院審查,對此二筆錢款,應認定為朋友間的節日饋贈及會議『利市』、交通費,未予認定為受賄款。
貪官小檔案
陳子平,男,1938年出生,廣東潮陽人,文化程度大學,原廣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院長。1993?1998年擔任該院院長。
黃遠紅,男,1958年出生,廣東江門人,文化程度大學,案發時任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副院長。1997?2000年擔任廣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黨總支副書記、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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