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省衛生工作會議獲悉,廣東省物價部門和省衛生部門將爭取在年內出臺全省非營利性醫療服務政府指導價,同時對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這些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服務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據瞭解,目前廣東省所有醫療機構還是實施政府定價。自從醫療機構分類覈定完成後,國家有關部門要求按照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對醫療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取消政府定價。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醫療機構按照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基準價並在其浮動幅度範圍內確定本單位的實際醫療服務價格。省物價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國家醫療服務價格的方針政策、作價原則,制定和調整本轄區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也可只制定和調整主要醫療服務的指導價格,其他醫療服務的指導價格,由地、市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和調整。
據介紹,此次政府指導價改革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對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和醫生提供的醫療服務分級制定指導價格,適當拉開差價,以引導患者選擇醫療機構和醫生,促進醫療機構和醫生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逐步放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供患者自願選擇的特需醫療服務的指導價格,以滿足不同層次患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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