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天公佈了第二批、共41種停止使用的化學藥品地標品種名單,並撤消這些藥品的批准文號,已在市場上流通的品種,由生產企業在6個月內自行收回銷燬。停止使用的原因主要是副作用大、影響小兒發育、安全性差等。
據瞭解,此次公佈的第二批停止使用的化學藥品地標品種包括14種非抗生素類藥,如吡哌酸緩釋片、止痢靈片(克爾利)、洗必泰碘酊等;2種消化系統用藥,如潰瘍平膠囊(潰瘍靈膠囊)、一粒丹;4種解熱鎮痛藥,如複方鹽酸嗎啉呱片、小兒流感糖漿等;6種抗生素類藥,如口服硫酸鏈黴素等;3種維生素類藥,如維生素AD注射液、維生素E膠囊、小寶寶靈片。此外,皮科用藥、神經系統用藥等類別中的個別品種也在此次停止範圍之內。
此次停止使用的原因主要包括影響小兒發育、副作用大、處方不合理、安全性差、療效不確、不良反應大、抗衰老作用依據不足且長期注射不安全、抗流感病毒療效不確、不良反應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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