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區疫病暴發,衛生部發出通知
針對今年3月份以來我國部分地區學校發生了結核病疫情的暴發流行,衛生部昨天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
2003年3月份以來,我國部分省份的學校發生了結核病的暴發流行。疫情的發生,引起了國務院領導的高度重視。
因此《通知》中要求學校要建立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及時發現結核病等傳染病患者。
要做好在校學生的結核病治療和管理工作。對確診的傳染性肺結核病人要實行休學,在家隔離治療,由家庭所在地結核病防治機構負責病人的治療和管理,傳染性消失後,憑結核病防治機構的診斷證明方可復學;非傳染性病人在治療期間可以繼續上學,其治療由當地結核病防治機構負責,或在當地結核病防治機構的指導下,由校醫負責,執行“監督化療”,確保規則用藥。
對因玩忽職守,造成結核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和責任人,要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條款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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