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利剛相識相戀,非常珍惜這段感情的文慧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卻被男朋友傳染上了性病。痛苦的她只好將男朋友告上法庭,索賠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100萬多元。
昨天,記者獲悉,二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據悉,該案是目前我國國內法院受理的首例因患染性病而要求賠償的一審民事案件。
1999年8月,一個偶然的機會,文慧和利剛相識,兩人越聊越投機,後就開始了戀愛關係,並開始了同居生活。可是沒多久,文慧就感到自己身體有些不適,她將此事告訴了利剛,但利剛並沒有說明原因。2001年9月,文慧偶爾從利剛的病歷上發現,利剛早已患有嚴重性病。文慧立即又到醫院做檢查,得知自己已經被傳染了生殖器皰疹。
文慧認爲,利剛的行爲已對她構成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所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利剛賠償她性病治療費、誤工損失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100多萬元。
據悉,此案正在法院的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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