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最近抽查發現,一些水果罐頭生產企業爲了降低成本,增加產品的“新鮮”度,大肆違禁過量添加對人體有危害的甜味劑糖精鈉和防腐劑苯甲酸。質監部門就此提醒消費者,購買水果罐頭應認準品牌,當心食用添加防腐劑的產品危害身體健康。
水果罐頭是以新鮮水果爲主要原料製成的罐類保鮮食品。江西質監部門此次共抽查了全國各地30家水果罐頭生產企業生產的30種產品,合格9批次,抽樣合格率僅爲30%。水果罐頭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違禁添加防腐劑和甜味劑糖精鈉。質監人員在廣西南寧蒲廟罐頭廠生產的“周字”牌荔枝糖水罐頭、福建莆田華亭高陽罐頭廠生產的糖水罐頭、福建漳州市龍文區利達罐頭廠生產的糖水荔枝罐頭、雲南昆明市官渡區南洋罐頭廠生產的菠蘿罐頭、山東平邑享通食品廠生產的雪梨罐頭等產品中均檢出苯甲酸或糖精鈉,這些罐頭被判爲質量低劣產品。
專家分析認爲,不合格產品主要是由於一些生產企業設備簡陋,在不具備生產條件的情況下,爲使產品不變質而違禁添加防腐劑苯甲酸;一些生產企業惟利是圖,爲節省生產成本,用糖精鈉代替糖生產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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