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的我,因某種原因自己不能供卵……不知30歲以下,聰明又健康的女大學生能否亟於幫助?捐助你的卵細胞……必有重謝。有意者請撥打……”8月10日中午,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一女生髮現車庫內出現了這樣一張廣告紙。
錢不是問題,一定要大學生
10日下午5時,記者按廣告上的電話打過去,接電話的男士講述了“徵卵”的原因。
他今年32歲,妻子比他大幾個月,夫妻都是北方人,大學畢業後,兩人一起分配到杭州工作。因當時生活條件不大好,妻子懷第一胎時,他讓妻子打掉了,沒想到,就是那一次“錯誤的抉擇”,妻子從此不能生育。“我一直覺得對不起我媳婦。”電話那頭,田先生的聲音有點無奈。
夫妻倆已到醫院諮詢過,醫院說可以提供這樣的技術,但要他們自己找卵源。除了紫金港校區,他在玉泉校區也貼了同樣的廣告。他說,大學生比較優秀,社會上找,他和妻子都不放心,並說如果有多人願意捐獻,會挑一個條件相對好一點的。他一再強調,對身體不會有任何傷害,至於錢,他說“無所謂,反正上萬元是肯定要的”。
昨天下午3點,記者再次撥通電話,這次是他妻子接的。她說她現在心情很複雜,作爲女人,做這樣的決定畢竟需要很大勇氣。她說最好是“大四學生”,因爲擔心大一、大二的學生一時衝動,而且最好先到公證處公證,取卵完成後,不再見面。據她說,已有一位大學生打電話說願意幫忙,並不是爲了錢。
女生都不願意,老師極力反對
昨天下午,當記者到浙大紫金港校區採訪時,車庫內的廣告已被撕掉。記者採訪了幾十位學生,沒有一位女生表示願意。
一位環境科學系的大二女生說,看到這張廣告時,感覺怪怪的,以前看到過捐精的廣告,捐卵子還是第一次。即使對方給十萬,對身體健康沒有任何損害,她都不會捐,因爲這涉及到倫理方面的問題。大部分女生對捐獻卵子的後遺症表示擔憂:如果孩子出什麼問題,對方找到自己,到時候說也說不清。
浙江大學宣傳部負責人表示,校園內經常有各式各樣的廣告和宣傳單,但“捐卵”廣告還是頭一次出現,這個廣告對身心還處於成長階段的女大學生而言十分不妥當,那對夫妻如果確實有這種需要,應該去找專門機構,而不是私自到學校來“購買”,這種行爲對校風建設有很大負面影響。
醫院:女大學生捐卵不可取
醫院是否真的可以提供這樣的技術?女大學生捐卵子是否真的對其身體沒有任何影響?省婦保醫院陸醫師說,捐卵要比捐精複雜很多,醫院對捐卵者的標準有嚴格規定,捐卵者必須健康狀況良好,無遺傳或傳播性疾病;爲保證卵子質量,一般醫院將捐卵者的年齡定在35歲以內,最好是已婚並且生育過子女的婦女。因爲取卵時一般使用腹腔鏡或陰道鏡進入卵巢,很有可能會傷害到卵巢,引起併發症,比如出血、發炎感染等,因此未婚女大學生捐卵子十分不可取。
陸醫生強調,衛生部明文規定禁止卵子買賣。供卵者一般都是親姐妹和親朋好友,或者是私下協議好的,在個人自願捐卵情況下,患者可到獲得輔助生殖資格的醫院進行手術。省婦保醫院也曾做過此類轉移卵子的手術,但捐卵者沒有一個是大學生。至於卵子庫,雖然浙江目前有存儲卵子的技術,但是尚未建立這樣的機構。(青年時報/王妙王丹青)
衛生部再次強調:精子、卵子只能捐贈不能買賣
爲試管嬰兒手術去尋找卵子捐獻者,來源要麼是自己親屬,要麼是私下裏的商業交易,潛在風險很大。有傳言稱:相關法律有望在今年5月出臺。然而,昨天記者從衛生部科技教育司瞭解到,相關法律並不會很快出臺。但是他們承認,目前社會上確實存在一些非法捐卵行爲,衛生部門再次強調,卵子只能捐贈而不能通過交易獲得。
據悉,衛生部已經在《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作出補充說明再次強調,嚴格禁止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的買賣;對精子和卵子的提供者要嚴格檢查,保證人口素質;禁止代孕。今年稍後幾個月,衛生部還將在這些管理辦法中增加技術標準的內容。
目前,因爲各種原因醫院不提供尋找卵子捐獻方的服務,一般都由患者自己去聯繫卵源。據記者瞭解,因爲必須由患者自己去尋找供卵方,許多患者不得不在尋找的過程中耽誤很長時間,短則數月半年,長則一年數載。即使這樣,能找到捐卵方的仍然是少數,更多的人只能帶着希望而來,揣着失望而去。
記者在國際婦幼保健醫院看到,受卵方和供卵方手術前都要簽署一份協議,保證雙方是在自願的情況下進行這項手術。這份協議規定了醫院只是手術的實施方,對捐卵非醫療問題造成可能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生殖中心孫主任說:“因爲國家並沒有相關法律,一旦造成糾紛醫院將無法解決,所以我們只能讓雙方填寫這份協議。同樣因爲沒有明文法律規定,這份協議目前並不需要經過律師,原本直接保留在醫院。”因爲卵子來源要麼是自己的親屬,要麼是私下裏的商業交易,兩種方式都爲將來埋下了隱患,缺乏有效的法律約束和制度監管,卵子捐獻手術依舊在一個尷尬的境地下步履艱難。
有關專家指出,按照目前捐卵過程的操作模式,卵子捐贈依然只是一項個人行爲。缺少規範和引導,不少婦女如果找不到合適的卵子仍然會病急亂投醫。要解決問題仍然需要政府出面,進行統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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