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歲的“白衣天使”孫洪是瀋陽市瀋河區的政協委員,在今年沈城的抗擊非典戰役中,被評爲瀋陽市瀋河區非典時期優秀工作人員。據孫洪稱,8月2日晚,她帶女兒到丈夫開的足療店去給女兒要生活費,遭到當警察的丈夫的毒打。
但其丈夫蔣某卻否認此事。
而據醫院診斷,因遭外力擊打,孫洪面部多處骨折。
截至8月15日,毒打孫洪的丈夫蔣某仍未得到任何處罰。記者分別採訪了被害人孫洪、瀋陽市公安局、瀋陽市公安交警支隊及處理打人事件的瀋陽市東陵區公安分局豐樂派出所,併到孫洪的家中進行了調查。在採訪中記者發現,蔣某不僅涉嫌實施家庭暴力,同時還涉嫌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私藏槍支和管制刀具。
昨天,瀋陽市東陵區公安分局豐樂派出所告知孫洪可以提出進行傷害鑑定的要求,並開始對蔣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及管制刀具一事進行調查。同時,一名律師就孫洪提出的離婚意向爲孫洪提供了法律諮詢。
-政協委員自稱時常遭受家庭暴力此番又遭丈夫毒打臉部多處骨折
據孫洪介紹,10年前,22歲的她嫁給了當警察的蔣某。女兒出生後,蔣某開始對她冷漠起來。幾年前,丈夫在外面開了一家“快樂足療”店後,經常打罵污辱孫洪,並且很少回家,對待女兒也非常野蠻。女兒曾經向父親說自己想買一些東西,結果被蔣某一腳從牀上踢了下去。
今年年初的一天,丈夫竟然理直氣壯地告訴她,自己從酒店找了小姐。孫洪考慮到8歲的女兒和自己的“臉面”,最終選擇了忍受,而丈夫卻更加放肆起來,經常毒打妻子,一次丈夫竟把孫洪的母親給打了。
孫洪告訴記者,8月2日,由於蔣某已經近兩個月不回家,她就帶着女兒到蔣某的足療店裏索要孩子的生活費。一進足療室,孫洪就看見蔣某正和一足療店的小姐坐在牀上親暱,憤怒的孫洪當場和蔣某發生爭吵。蔣某跳到地上用拳頭猛力擊打孫洪的頭部,並在孫洪反抗時用一把尖刀刺傷孫洪的雙手,一直到把孫洪毆打到昏厥在足療店的按摩牀底下,蔣某才停手。孫洪在牀底下甦醒後撥打110報警。當警察趕到現場時,蔣某已經逃之夭夭。
經醫院診斷,孫洪由於遭受外力擊打,導致左顴骨弓骨折、左上齶室前外側骨折、顴骨下部塌陷、左上齶部積液,另外,左手全部手指深度肌腱斷裂。
-蔣某主動到報社陳述詳情否認對妻子施暴非法開店
8月15日晚,孫洪的丈夫蔣某在其父母、弟弟的陪同下來到報社,否認毆打孫洪,並介紹了事發過程。
據蔣某介紹,8月2日,他和幾個朋友約好一起到快樂足療店看球,幾分鐘後,孫洪突然領着孩子闖進,進門後孫洪先搶過蔣的手機摔在地上,隨即開始打砸足療店內部設施,分別將足療店的飲水機、電視機、電風扇等物品砸壞,整個打砸過程有40分鐘之久。蔣在孫洪剛剛開始打砸時就被朋友勸了出去,足療店的人也都躲開了,當時足療店裏就孫洪和孩子兩個人,所以孫洪臉上的傷是怎麼造成的他不知道。
蔣某否認自己是快樂足療店的老闆,但當記者問爲什麼在他的家裏有一張因賣淫嫖娼被處罰1萬元的單據上有他的名字時,蔣拒絕回答。
記者接着問蔣某爲什麼在其家中有鋼筆手槍及管制刀具,蔣表示那槍不是他的,是有人栽贓陷害。
-剛剛做完骨骼修復術孫洪未及開口淚先流
記者在病房裏看到,孫洪的左面部已經全部腫脹變形,左右雙手都纏着紗布,還沒有張開嘴說話,她的眼淚已經落了下來。孫洪告訴記者,由於她剛剛做完口腔內骨骼修復手術,所以說話很受限制。
據孫洪介紹,她是1992年經人介紹和剛當上交警的蔣某認識的,1993年5月兩人結婚。1995年孫洪生下一女。孫洪結婚後就發現蔣某脾氣非常暴躁,動輒對她非打即罵,就連懷孕時也不例外。因爲孫洪生的是女兒,蔣某的父母對她非常不滿,蔣某對孫洪的暴力毆打更是逐步升級,但爲了家庭的完整和剛剛出生的女兒,孫洪只好默默忍受着這種折磨。
從1996年開始,蔣某頻繁出入於一些娛樂場所,與一些賣淫女發生兩性關係,1997年蔣某染上性病。身爲妻子的孫洪對於丈夫的所作所爲敢怒不敢言,一面作出生活幸福的樣子給外人看,一面還得偷偷購買藥品爲蔣某治療性病。2002年開始,蔣某在瀋陽市東陵區豐樂街開辦了一家名叫“快樂足療”的足療店,公然組織、容留賣淫女賣淫,對於妻子的勸阻,蔣某回敬的是一次次的毒打和用家中的管制刀具相威脅。蔣某還在南方花高價購買回一枝槍,每次蔣某毆打孫洪時都會用那枝槍指着孫洪的頭……
孫洪說:2003年4月到6月間,她所在的醫院投入到抗擊非典的戰鬥中,她身爲醫院的領導更是身先士卒地奮戰在“抗非”第一線上,幾十個日夜不能回家。而在這期間,蔣某公然將賣淫女領回家奸宿,結果2003年6月28日被提前下班回家的孫洪發現,蔣某非但沒有絲毫悔改的意思,相反還掐着孫洪的脖子揚言要掐死她,幸虧女兒報警才救得孫洪一條性命。談到這裏孫洪告訴記者:“我的女兒因爲已經習慣了蔣某打我,現在只要蔣某一動手打人,女兒就知道撥打110報警。”
-蔣某涉嫌私開足療店所在單位稱尚不知情
結束了對孫洪的採訪,記者驅車來到瀋陽市公安交警支隊並採訪了該隊的支隊長陳廣仁。
記者:我們想了解一下蔣某的職務。
陳隊長:他是交警支隊祕書處控告申訴科科長。
記者:他在嗎?我們想就他和孫洪人身傷害一案對他進行採訪。
陳隊長:他不在,他休假了。
記者:他毆打了妻子,並且還造成了傷害,難道作爲單位不找他嗎?
陳隊長:我們找不到他,打他的手機、傳呼、住宅電話都聯繫不上他。
記者:那受理他傷害孫洪案件的派出所沒來交警支隊找他嗎?
陳隊長:沒有,辦案單位沒有來找過他。
記者:作爲單位領導您對發生這樣的事件有什麼看法?準備對他本人採取什麼措施?
陳隊長:我們作爲單位和組織沒有權利管他和妻子的事情,畢竟那是他們兩口子的事情,是家務事,我們沒有辦法,管也管不了。所以沒有權利處理他,我們能做的只有對他進行批評教育。
記者:但是他現在已經給孫洪造成了人身傷害,這一點作爲單位沒有權利管他嗎?
陳隊長:至於他是否給孫洪造成傷害那要由公安機關辦案單位來處理,夠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記者:對於蔣某開足療店這件事情交警支隊掌握嗎?
陳隊長:這一點我們真的不掌握。不過沒關係,不是有五條禁令和其他的規章制度嗎,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孫洪母親出示蔣某私藏筆型槍支另有容留賣淫嫖娼遭受處罰單據
記者在孫洪和蔣某的家裏看到,這是一套面積爲200多平方米的住宅,內部裝修相當豪華。蔣某的鄰居告訴記者,在這裏購買一套像蔣某家一樣的房屋就得花七八十萬元,加上裝修下來共計100多萬元。
孫洪的母親接待了記者,並向記者展示了蔣某開足療店的證據。
記者看到大量足療店的賬簿,上面記載着足療小姐正規足療的提成款和向客人提供性服務的提成賬目。據粗略統計,從2002年8月開始到事發時2003年8月止,蔣某的足療店一共有20多個賣淫女從事色情交易,總營業額達到10多萬元。記者還看到大量工商局給蔣某下的“因無照經營足療店接受處罰”的行政通知書,還有一些工商局的封條等物品。
記者注意到有這樣一張單據,是某公安機關在蔣某的足療店裏現行抓獲賣淫嫖娼時對蔣某進行治安處罰1萬元的罰款票據。據孫洪的母親介紹,因爲那次足療店被罰款,蔣某回家後還把孫洪打了一頓。
記者發現,在蔣某的私人票據裏還有兩張從網站訂購郵遞物品的單據,上面記載的是大量的性用品和藥物。據孫洪母親介紹,蔣某每月都要花費大量的資金購買這些物品。
最後,孫洪的母親還向記者出示了蔣某私藏的槍支和刀具。記者看到那是一枝鋼筆手槍,這種槍支每次可以裝一發子彈,拔下筆帽就露出黑洞洞的槍口。另外,蔣某還私藏了一把長度約1米左右的砍刀和一把長度約30釐米的匕首。
-市公安局表示積極處理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答覆
記者隨即來到瀋陽市公安局宣傳處,並採訪了該處的王志民副處長。在聽完記者通報的情況後,王志民副處長顯得非常震驚,並表示要立即向局領導彙報。
王志民副處長先是與該局紀檢部門取得了聯繫,先後詢問了紀檢部門的幾位領導,結果那幾位領導沒有一個知道這件事情的。”
最後王志民副處長從一個紀檢人員處聽說,事發後孫洪的父母曾經來到市局反映情況,市局紀檢部門將案件轉交回交警支隊進行處理,但一直沒有什麼結果。
王志民副處長隨即電話聯繫了交警支隊的紀檢部門,希望瞭解一些調查情況,卻被告知交警支隊剛剛開始對此事件的調查,暫時沒有什麼情況可以通報。
王志民副處長最後說:“現在全國各級公安機關正在學習周永康部長關於轉變公安職能、加強服務性及執政爲民的講話。誰料想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真是讓人痛心。相信我們公安機關一定會處理好這件事情,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
-爲何不對蔣某採取強制措施派出所解釋在等待驗傷報告
記者隨即來到瀋陽市東陵區公安分局豐樂派出所,值班的徐副所長接待了記者。
記者:派出所找到蔣某了嗎?
徐副所長:找到了,並且已經來派出所做了筆錄。
記者:在哪裏找到蔣某的?
徐副所長:我們通過蔣某的單位交警支隊就找到了他。
記者:對蔣某是否採取了強制措施?
徐副所長:沒有,要等孫洪的驗傷報告出來纔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記者:孫洪的驗傷報告什麼時間出來?
徐副所長:那要等3個月以後,孫洪的傷好了再做傷害鑑定。
記者:我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受理傷害案件後必須在立案後給被害人出具傷害鑑定委託手續,我想知道派出所是否給孫洪出具了驗傷委託手續?
徐副所長:那需要當事人要求,但孫洪及其家屬始終沒有提出要求。
記者:據孫洪及其家屬講,蔣某開了一家足療店,並且有賣淫現象,派出所是否掌握這個情況?
徐副所長:我不知道,並且不能肯定蔣某就是足療店的老闆。
記者:但是,我在蔣某家裏看到了在那家足療店裏因爲現行抓獲賣淫嫖娼而對蔣某進行治安處罰的票據,請問這怎麼解釋?
徐副所長:我不瞭解情況。
記者:據孫洪及其家屬介紹,蔣某私藏槍支和刀具,派出所掌握這個情況嗎?
徐副所長:孫洪的母親在8月2日報警時是提到過蔣某有槍,但我們一直沒有查,你要是瞭解情況就快讓孫洪的家人來報案,我們好查。
-孫洪女兒要爲媽媽申訴不想讓爸爸再打媽媽了
在孫洪做手術之前,女兒把一封“我爲媽媽申訴”的信件交給記者,信中表達了希望爸爸、媽媽別再“打架”的願望。孫洪女兒的信———
我爲媽媽申訴
2003年8月2日晚上,我和媽媽一起去爸爸開的“快樂足療”,去要我的生活費。一進屋我看見爸爸和小姐坐在一起,小姐一看見媽媽來就走了。媽媽管爸爸要生活費爸爸不給,我也管爸爸要生活費,爸爸也不管也不給。媽媽拿起爸爸的手機說:“你給不給?”爸爸說:“把手機還給我。”媽媽說:“你把生活費給我。”爸爸上來就用拳頭打媽媽兩拳,媽媽一生氣把爸爸的手機摔了,然後媽媽和爸爸就打了起來。我喊着爸爸媽媽別打了,他們也不聽。不知爸爸手裏握着什麼東西把媽媽的手割了好幾條口子,媽媽已經被爸爸打倒在地。當媽媽醒來,媽媽聽見我在哭着說:“媽媽你流血了,趕快去醫院吧!”爸爸打媽媽不是一兩次了,經常打媽媽,我不想再讓爸爸打媽媽,別再打架了。
蔣某某2003年8月10日晚8時
-瀋陽各界表示強烈關注孫洪所在民主黨派施援
瀋陽市瀋河區婦聯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得知此事後,表示強烈氣憤和關注,表示如果當事人要求婦聯介入,他們會義不容辭地幫助當事人。
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的馮穎律師說,孫洪到派出所立完案後,可以到相關部門做傷害鑑定,構成傷害就可以追究丈夫的刑事責任。社會應對家庭暴力問題給予更多關注。
另據瞭解,孫洪所在的農工民主黨在接到孫洪本人請求援助的申請後,根據《中國農工民主黨章程》第5條第6款的有關規定,決定對此事作出行動並向各新聞媒體公佈對於此事的態度。
8月15日上午9時,由農工民主黨召開的新聞記者發佈會正式召開。
遼寧省政協常委、農工民主黨副主任委員許連臣在會上表示:“孫洪同志的遭遇,很明顯是受到了家庭暴力的迫害。作爲一名普通女性,她應該受到《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的保護。作爲一名政協委員,她應該受到政協的保護。作爲一名農工民主黨黨員,她應該受到農工民主黨的保護。可是,就在這三方面的保護下,孫洪同志的丈夫蔣某竟然無視法紀,將自己的妻子打成重傷。對於此事,我們感到十分氣憤。我們將就此事上報遼寧省政協、中共遼寧省委統戰部,並將於今日下午將材料上報給瀋陽市市委書記張行湘同志。同時,我們還會將材料轉發給遼寧省婦聯。希望此事能夠圓滿解決。”
隨後,農工民主黨(遼寧省委)祕書長朱潔代表農工民主黨發表了對於此事的意見,對孫洪的遭遇表示十分痛心,並表示尊重各級領導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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