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一家醫院要做一次檢查衛生部起草《臨牀實驗室管理辦法》互認化驗單仍有諸多壁壘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曾經有個病人在甲醫院進行肝功能檢查呈陽性,但趕到乙醫院檢查又變陰性。楊振華教授(1995年~2002年曾任衛生部臨牀檢驗中心主任)說,由於沒有一個國家級統一的臨牀檢驗標準,目前大小醫院“各自爲政”:在同一個城市,一種病在不同醫院有不同檢測標準,同一家醫院對同一個標本的檢測結果差異極大,甚至不同醫院的化驗單格式都不統一,各醫院只相信自家的檢查結果。病人只要轉院,幾乎所有的檢查又得重做一遍,這讓病人承受了完全不必要的精神打擊和經濟負擔。
2003年12月22日,全國臨牀檢驗標準委員會在廣州召開二屆二次會議,就專門審議通過近20個與臨牀檢驗相關的行業標準,涉及血紅蛋白等多項檢測標準。
案例:花冤枉錢耽誤治療
近日陳小姐不慎把右手的中指扭傷了。她先來到離出事地點最近的一家三甲醫院就診,經過X光片的檢查,醫生告訴陳小姐她的手指出現了骨折。當天下午,她又來到了一家專治骨傷的區級醫院,當時,陳小姐就拿出顯示骨折的X光片給醫生看。然而,這家醫院的醫生仍然堅持讓陳小姐再重新拍一次X光片。雖然極不情願,但陳小姐還是接受了醫生的意見。
認定“無效”卻作診斷依據
奇怪的是,在這家醫院拍出的X光片竟然顯示陳小姐的手指沒有骨折。陳小姐說,經過了好幾個小時的折騰,整根手指頭直都直不起來,怎麼可能沒有骨折呢?最後,醫生只好採納了陳小姐原來在三甲醫院拍的X光片作爲診斷依據,按照骨折受傷爲陳小姐進行治療。
對此,陳小姐十分氣憤,她說:“明明是同一天在正規醫院做的檢查,怎麼到了別的醫院就變成無效的呢?既然無效,爲何後來又採用作爲診斷依據呢?醫院這樣做不僅讓我多花了幾十元的檢查費,更耽誤了我治療的時間!”
3000元檢查做兩遍毫無差別
76歲的陳伯上月在某三甲醫院通過C T查出患了晚期肺癌,爲了確診,醫生建議他再做M R,一共花了近3000元,陳伯最終被確診爲晚期肺癌。家人又爲陳伯聯繫了另一家三甲醫院,誰知,儘管家人從原醫院借出了陳伯的C T、MR片,但這家醫院仍要求陳伯把這兩個檢查重做一次。
醫生說:現在醫療風險全由醫院承擔,確診疾病一定要非常慎重,而且我們確診只以本院的檢查結果爲依據。無奈之下,陳伯又檢查了一遍,結果和第一家醫院的一模一樣:晚期肺癌。陳伯想不明白,兩家都是大醫院,設備也是那套設備,像C T、MR這樣的高價檢查,爲何醫院與醫院之間不能互相承認呢,偏要讓病人再掏一次腰包呢?
原因:都是利益搞的鬼?
廣東省臨牀檢測中心負責人在12月22日的會議上坦承,短期內在醫療技術相對發達的廣州也無法做到各醫院化驗單“一單通”。
重複檢查竟爲提高醫生收入
至於原因,近年來一直從事醫院管理研究的市二醫院院辦主任徐學虎承認,不排除個別醫院讓病人重複檢查是受了利益的驅動,爲了提高醫院重金購進的設備的使用率,有的醫生則爲了提高自己的收入,明明沒有需要也硬要病人把所有檢查重做一遍。但是,徐學虎認爲,出現醫院之間互不承認檢查結果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因爲我國醫療資源分配不平衡,檢驗設備、方法、結果缺乏一個統一、規範的系統。
對於醫院之間互不承認檢查結果,徐學虎道出了三大原因。首先,主要是爲了保障醫療質量,這種情況多數會在病人由下級醫院轉送至上級醫院的時候出現。這是因爲,雖然大家都是醫院,做的都是相同的檢查,然而由於我國目前醫療水平的發展還很不平衡,因此,有的基層醫院無論是檢驗設備還是檢驗人員的水平都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因此,當病人從一些區級醫院或者一些鄉鎮醫院轉到大城市的三甲醫院時,爲了使診斷更準確,三甲醫院往往會要求病人重新把相關檢查做一遍。
設備不同檢驗結果有差異
第二,重複檢查與醫療技術特點有關。由於醫生從接到病人到爲其作出診斷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需要精確數據支持,然而,現在醫院購買的檢查設備各不相同,不同型號、不同廠家,甚至不同產地的設備,其檢驗結果會有不同,使得醫生在接到病人的時候,不得不讓其重新做檢查。
第三,有的病人從下級醫院轉往高一級的醫院,或者是從一家醫院轉到另一家同級醫院,往往是希望得到更有效的治療,這時,如果對病人原來檢驗結果照單全收,有的病人會認爲醫生不認真對待他。
解決方案:3年制定50個標準
全國臨牀檢驗標準專業委員會已於1996年成立,將在未來3年內製定50來個標準,再加上衛生部已經起草的《臨牀實驗室管理辦法》,將對臨牀實驗室建立一套嚴格的、規範化的操作流程,爲病人減負。
臨牀檢測標準的參考體系將包括三大塊。一是參考方法的標準,就是說檢測必須採用國際已認可的方法;二是參考實驗室的標準,即一個實驗室要檢測某些項目必須具備哪些硬件設施,否則就不能做某些項目的檢測;三是參考品的標準,這就好比天平秤的這麼大一個標準砝碼規定爲1克重,稱量其他物品就以它爲標準是多少克。
而每一項檢測標準的出臺都必須過三關。第一關是標準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3/4到會委員表決同意才通過”;第二關是報衛生部批准;第三關則是由國務院指定國家檢驗檢疫總局發佈實施。
通過的臨牀檢測標準具有強制性,醫療檢查從此將被戴上“緊箍咒”,“否則萬一因不按標準操作出現誤診等意外,均會被法院判爲醫療事故”。
實施難題:“一單通”三大瓶頸
目前,橫亙在“一單通”面前還有三大難關:
第一,不同醫院購置的檢測設備來自不同廠商甚至不同國家,設備型號、端口,甚至計量單位都不相同,要執行新標準,就需要更換設備,而不少醫院近年巨資購買的檢測設備多數並沒有達到使用年限,因此,醫院的積極性並不高。
第二,現在很多醫院的信息系統建設並不注重對外醫療資訊交流,某些醫院甚至是競爭對手,要推行新的臨牀檢測標準、實現醫院間檢測信息的共享,也有現實的困難。
第三,近年來,檢測醫學發展迅速,中山大學附屬一院檢驗醫學部負責人姜儻就坦言,該部的硬件設施基本上與國際同步,但現在甚至連不少臨牀醫生都未必知道檢驗醫學臨牀最新的發展,並不是所有的醫生都能解釋化驗單據後隱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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