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正在香港出席會議的的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許銳恆否認有關廣東延誤通報入冬以來第四例sars病例的說法。
許銳恆表示,對於該例sars確診個案,雖然患者病發時有肺炎病症,但廣州目前沒有其它sars病人,也不是疫區,病人又沒有接觸過sars病人及野生動物,曾與他接觸的醫護人員亦沒有受到感染。由於要把樣本送到國外化驗反覆驗證,加上他的病情輕微,到有測試結果時,病人已經康復出院,廣東省並沒有延誤通報疫情。
收治該名sars患者的廣州第八人民醫院的院長唐小平日前在接受北京媒體採訪時也解釋道,跳過疑似而直接確診爲sars病例的原因是該名劉姓患者的抗體出現得比較晚。
他說,儘管衛生部在去年10月已制定sars診斷的5個環節:“不是sars”→“不像sars”→“疑似sars”→“臨牀診斷sars”→“確定診斷sars”,但他本人和解放軍301醫院一直從事sars防控和診療工作的孟慶義教授都表示,“診斷的程序要視患者的具體情況而定,但像劉姓患者這樣的情況並不常見。”
香港衛生署署長林秉恩也否認內地延遲通報sars疫情。他說,廣東省這例sars病例的確診,香港也參與了協助化驗工作。在1月30日有化驗結果後,香港即通知了內地,內地隨後在31日公佈了這起確診病例。
他認爲,內地有關安排是可以接受,他不認爲內地有延遲通報。
他又強調,疑似病例是以內地參考的定義做決定,而非以世衛的定義爲標準,加上這宗個案在診斷有困難,所以不可以因爲一宗病例,就指現在的通報制度有問題。
據中國衛生部1月31日公佈的入冬以來第四例sars患者的確診過程,該患者1月7日出現發熱等症狀,13日開始就醫。16日體溫升高,被診斷爲“右下肺炎”。18日,廣東省、廣州市疾控中心對該病例進行了sars病毒核酸檢測,但結果呈陰性。23日,該患者血清抗體檢測陽性並4倍升高,24日被認爲可以診斷爲疑似sars病例,25日廣東專家會診後認爲可以確診爲非典病例。26日,中國衛生部接到廣東省衛生廳報告,指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該病例標本進行復檢,27日的複檢發現,病病人糞便和咽拭子標本sars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爲陰性,血清抗體檢測陽性。
後經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網絡實驗室複覈後,1月30日下午檢測結果顯示,該病例1月14日血清sars病毒核酸檢測陽性,20日糞便標本核酸檢測陽性,24日糞便標本核酸檢測陰性。綜合各方意見,專家認爲,該病例可以確診爲非典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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