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狀告醫院“拔錯牙”。老人聽說明後年日本可能會有克隆牙技術出現,因此,要求醫院賠償一顆克隆牙的費用。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
譚某今年已經70歲了,卻仍然在爲兩年前的“拔牙事件”四處奔走。譚某豁着牙齒,向記者數落醫院的種種“不是之處”。譚某訴稱:2002年1月9日,他不堪忍受牙病折磨,去到廣州某口腔醫院檢查,本想植兩顆牙,治療一下。結果醫院的醫生說他的大牙“縱裂”,把他最堅固的兩顆大牙之一給拔掉了,致使他失去了戴假牙的支柱。醫院在拔掉牙齒的位置做了種植牙,但種植牙在2003年1月就脫落了,並同時造成另外兩顆種植牙斷根。
老人同時還認爲:醫院另外幫他種植的兩顆牙斷掉,是因爲醫院種植的大牙脫落,受力不平衡所致,發生這種事故責任完全在醫院。同時,醫院告訴他可以把他的一顆黑牙變成白牙,就在他本來堅固的那顆黑牙處打下釘子,破壞了牙齒的完整性,要求醫院賠償一顆堅固的自然牙。醫生在其5個小時的治療中,沒有讓他上廁所,故他要求醫院賠償身體和精神損失。他認爲醫院以上做法是醫療事故,應共賠償他58900元。
醫院方辯解道,他們當時已經對醫療過程做了詳細說明,譚某對治療方案認真閱讀並且簽字同意,補5顆牙是他自願的。另外,植牙脫落是現代醫學無法控制的,也與患者複診不及時以及個人牙齒護理不當有很大關係。醫院稱不讓譚某在治療過程中上廁所是爲了避免手術感染,是爲了病人着想。
海珠區法院審理後查明,醫院爲老人一共種植了5顆牙。由於牙種植本身就有風險,不可能100%成功,並且醫療事故鑑定結論表明:醫院在醫療過程中沒有過錯,一審法院駁回了譚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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