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小小的信用卡竟然能取出60萬元的巨款,取款人卻不是信用卡的主人,而卡裡本來只存有幾百元錢。這一切是一場誤會還是有人故意為之呢?
可疑:醫保卡一月取出60萬
2002年9月24日上午剛上班,中國建設銀行廣西分行的工作人員就發現銀行的電腦上顯示,有人用一張醫療保險卡在南寧市某個銀行的自動提款機上瘋狂取錢,取款金額大大超過了正常的限度。銀行工作人員馬上對這張卡的使用情況進行了查詢,發現這張卡的卡主叫黃堅安,是南寧市某單位的一名職工,他們驚奇地發現,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這張醫療保險卡竟被取錢300多次,被提走了60多萬元的巨款。建行廣西分行立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公安機關很快查到了卡主黃堅安的資料,並立刻對其進行了調查。但通過調查和走訪,公安人員很快又排除了卡主黃堅安取款的可能,因為他是一個重病的患者,基本上都在醫院裡面治療,很少出門,而他的家人在事發以前已經去單位將卡進行了掛失。
被經常取錢的這張卡是建行廣西分行和南寧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聯合發行的一張醫療保險復合卡,也就是說這張卡既能用來看病,又能作為儲蓄卡進行存錢和取錢,是一張多功能的IC復合卡,南寧市各單位的職工人人都有。
公安機關集中精力對銀行的錄像資料以及現場進行了調查,很快,他們發現了一個20歲出頭的可疑的年輕人這段時間在自動提款機上取錢的次數非常頻繁。在報案的當天晚上7點鍾,公安機關會同銀行保安人員對這個人常去的幾個自動取款機進行了伏擊和監控。當晚8點,當可疑男子出現取完錢匆忙打車准備離開時,公安人員將男子堵在了車裡,從他身上當場搜出了7萬多元現金。隨後,警方在他住的房間裡搜出了大量的提款單、現金和信用卡等贓物。
意外:想取多少錢就能取多少
公安機關通過突擊訊問了解到這個青年叫杜守志,22歲,山東省德州地區人,剛剛高中畢業,在南寧市搞非法傳銷,他對自己的行為也供認不諱。杜守志說,9月24日那天被抓獲時,是他最後一次提款,當時他准備提夠50萬元(其實他累計取出了60多萬元)現金就離開南寧不再回來了。
杜守志說,有一天他在醫院的走廊上撿到了這張卡。當時他看到這只是一張醫療保險卡,認為沒什麼價值就沒太在意。直到一個星期後的一個晚上,他路過街邊中國銀行自動取款機的時候,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把那張卡插入機器,先輸入了200元的數額,又隨便輸入了六位數密碼:123456,然後按下了確定鍵。誰知接下來竟發生了令他大感意外的事,在一陣沙沙作響之後,200元錢真的從機器裡面吐了出來!
在隨後的幾天裡,每到晚上或早上7點鍾左右,杜守志便帶著那張卡瘋狂取錢,剛開始他一次只取幾百元,後來就是幾千元,再後來他每次都要取到五六萬元纔收手。他發現這張卡不僅能在中行的取款機上取到錢,而且能在農行、交行、光大銀行等多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取到錢。在不到一周的時間,他已取出了20多萬元。
一夜暴富的杜守志在拿到了20萬元巨款後,拿了一部分現金離開了南寧,將其餘部分存在了自己的賬戶上。他先後去了鄭州,回了山東聊城老家,最後又去了河北,並在河北的證券交易市場開了戶,准備開始炒股。但是由於他在南寧開戶的信用卡,在全國並不通用不能取錢,於是2002年9月22日,杜守志又不得不回到了南寧。
驚喜:取多少卡裡就增加多少
可是一張普普通通的醫療保險卡怎麼會源源不斷地取出了60多萬元的巨款呢?難道說這個卡裡真的存了這麼多錢?在杜守志的這張取款記錄上,可以發現卡裡原來只存有幾百元錢,但是每次杜守志從卡上取完錢後,卡裡的餘額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而且是取多少,卡裡的錢就增加多少,從而纔使得杜守志不斷地取錢而又不斷地有錢取。經介紹,原來建行廣西分行的取款系統發生了錯誤,而各個銀行之間的自動取款機又進行了聯機,所以杜守志在各個銀行的取款機上都能取到錢。
爭議:詐騙罪還是盜竊罪?
公安機關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逮捕了杜守志,但對於公安機關所定的罪名,南寧市檢察機關提出了異議。檢察機關認為,因為《刑法》規定了信用卡詐騙的四種情形,而本案當中的銀行卡僅僅是一張有存儲功能的醫療保險復合卡,不屬於信用卡,所以不能定為信用卡詐騙罪。
經過半年的審理,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終於在2003年11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杜守志的行為從主觀上是明知銀行交易系統發生了錯誤,他僅僅是認為自己輸入的密碼和原來卡的主人設的密碼相同而取出了錢,這種行為構成盜竊罪不成立,他的行為符合刑法規定的信用卡詐騙罪。因此,法院支持了公安機關所定的罪名,判決杜守志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杜守志不服一審判決,已經提起了上訴。目前,本案還在審理當中。
專家說法
我認為適用盜竊罪
主持人:公安機關和法院最後都認定是信用卡詐騙罪,而檢察機關起訴的時候是盜竊罪。您個人的觀點呢?
阮齊林(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我個人的觀點還是比較傾向於盜竊。醫療復合保險卡屬於存儲卡,信用卡實際上是一種憑個人信用通過這個卡可以向銀行借貸,是可以超支的。而這個借記卡或者是儲蓄卡不一樣,儲蓄卡你存多少你就能取多少,有多少花多少,以此為限。
主持人:您說您傾向於盜竊罪也有問題。這是一張卡在這扔著,撿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他撿的不是一張卡,撿六十萬,那你能說我撿了六十萬我就是盜竊罪嗎?
阮齊林:你說的撿了60萬元現金也只能算是不當得利,民事違法性的,應該返還給別人。當然這個畢竟還是有差別的,他拿的不是他的卡,然後又破解密碼,這就是偷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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