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瞭解到,近一段時間以來,該中心接到不少患者的投訴,訴說自己聽信了各種藥品廣告之後自行購藥服用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問題。該中心宋立剛主任在此提醒廣大市民,藥品是特殊商品,千萬不要僅僅依從藥品廣告來用藥,更不要被違法廣告所矇騙,以免延誤治療。
據宋立剛主任介紹,國家藥監總局於昨天曝光了2003年國內23家違法發佈藥品廣告製藥企業名單,它們違法發佈藥品廣告行爲情節十分嚴重,主要包括以下六種:未經審批擅自發布;處方藥在大衆媒介發佈廣告;篡改審批內容進行誇大等虛假宣傳;僞造、冒用藥品廣告批准文號虛假髮布;使用過期藥品廣告批准文號發佈廣告;禁止發佈廣告的藥品擅自發布廣告。這些違法行爲給病患者用藥造成了極大的誤導,因爲藥品是特殊商品,錯誤的廣告會導致嚴重後果,不僅延誤病人的治療,而且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宋立剛主任提醒廣大市民,藥品廣告涉及公共安全,應該引起消費者的高度重視,千萬不要被誇大藥效、虛假宣傳等違法廣告所矇騙,一定要到正規的醫療機構就診就醫,在醫生的指導下嚴格按照藥品使用說明書安全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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