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南省2004年招考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情況會上獲悉,湖南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體檢錄用標準。新標準中一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規定是,肝功能檢測爲單純“小三陽”的報考者爲體檢合格。
據湖南省人事廳副廳長楊春林介紹,原體檢錄用標準規定,肝功能檢測發現單項轉氨酶超標以及“小三陽”爲不合格。在這次修訂中,省人事廳、省衛生廳充分聽取了專家意見,將這項規定調整爲單純“小三陽”爲合格,只有轉氨酶異常伴有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以及“大三陽”才爲不合格。
參與這次體檢錄用標準修訂工作的湖南省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陳衛紅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肝功能檢測爲單純“小三陽”者只是病毒攜帶者,並不具有傳染性。
此外,新的體檢錄用標準對一些可以治癒的慢性疾病,如慢性腸炎、慢性副鼻竇炎等,也都排除在不合格之外。
據介紹,湖南省建立較爲規範的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最早始於1995年。在實踐中曾幾次修訂完善,形成了2003年度《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試行辦法》。前不久,湖南省人事廳與省衛生廳聯合召開有關部門和專家等參加的座談會,就原體檢標準進行了認真的研究。
楊春林介紹說,此次錄用體檢標準修訂遵循以人爲本的理念,“把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要求同考生的正當權益、合理要求有機結合起來,力求寬嚴適度、便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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