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院製劑目錄———標準制劑部分》中的3000餘種醫院製劑昨天起降價,目錄中的標準制劑品種按有關規定每100毫升價格最多下降0.50元。
昨天記者在醫院採訪時發現,很多患者都沒有注意到醫院製劑調價。據瞭解,此前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調整了《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醫院製劑報銷範圍》並制定了《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院製劑目錄———標準制劑部分》。此次《標準制劑目錄》所列製劑品種共計3000多種,均爲《醫療單位制劑規程》規定的製劑品種。所列標準制劑價格均是以保險蓋瓶爲包裝瓶的零售價格。按照市有關部門《關於公佈部分醫療單位自制標準制劑價格的通知》規定:凡使用普通瓶包裝的標準制劑價格應在保險蓋瓶包裝價格基礎上10毫升(滅菌眼藥瓶)每瓶下降0.15元;30毫升每瓶下降0.30元;60毫升每瓶下降0.40元;100毫升每瓶下降0.50元。昨天記者採訪的幾家醫院都在按照這些規定,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對醫院製劑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提醒,醫院製劑不同於公開上市的藥品,它是由醫院自己實行質量把關的,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醫院製劑時,應注意在製劑標牌上的生產單位是否與所購買的地點相符合,若不符合,應及時向藥監部門投訴。另外,被列入《標準制劑目錄》的製劑品種,只限在該定點醫療機構使用時方可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