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道了趙忠祥被起訴拖欠治療費後,當事人饒女士給記者打來電話訴說,她另一起起訴趙忠祥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也已在豐臺區法院立案。記者隨後經豐臺區法院證實,該案確已受理。在這起糾紛中,饒女主要求趙忠祥賠償她的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共計1萬元。
饒女士說,她和趙忠祥之間有過一段長達7年之久的情感糾葛。其間,她曾因趙對其實施的行爲住過兩次醫院,給她精神上帶來了很大的痛苦。據饒女士說,趙忠祥之所以不同意給付3800元治療費,理由也是曾給過她一些錢。“但這是兩碼事。”饒女士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