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衛生廳昨日頒布鐵律,對收紅包、要回扣、開『大方』、搭車檢查這些醫療衛生行業長期存在的不正當行為設置『高壓線』,其中,醫生累計收受紅包5000元以上的,將被開除公職。
按照吉林省衛生廳昨日正式公布的『對違反《省醫療機構工作人員醫德與服務規范》的處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無論收受任何人出於何種動機所送的紅包,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如數上繳單位糾風部門,並退還病人或家屬;無法退還的,可作為該病人的醫療費用或由單位作為行風建設獎勵基金。
收受病人紅包,數額累計從500元以下到3000元,給予從取消一次有效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資格到停止執業活動一年等程度不同的處分;數額累計在5000元以上的,吊銷其執業證書,開除黨籍或公職,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向病人索要紅包或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加重一檔處罰;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親屬收取紅包、回扣的,視為該工作人員收受。
以病人名義開『搭車藥』、做『搭車檢查』,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徇私舞弊出具假診斷書、假檢查報告等各種醫學證明文件,都會得到相應處分。《規定》發布當日,吉林省各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向社會作出10項承諾,包括實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實行患者選擇醫生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文明熱情服務,尊重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等。
有關人士表示,希望這一系列鐵律的出臺能真正剎住令民眾深惡痛絕的行業不正之風,並建議重獎舉報者,以確立《規定》得以落實的社會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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